社会广角“共享男友”“共享”别玩过界
骑过共享单车,开过共享汽车,用过共享充电宝,可你听说过“共享男友”吗?27日下午,记者在海口一家商场看到,6名平均身高1米8、西装革履的“共享男友”分别出现在六个人形高的共享箱里。记者从活动方了解到,该活动仅持续两天,为24日、25日,单身女性可通过扫码支付1元的形式参与抢“男友”,最先扫码付款的人可领走“男友”,享受一小时的服务。(12月28日海南特区报)
所谓“共享男友”,不过是商场的促销噱头。本次活动的“共享男友”均为商场主管人员,既是本职之外“兼职”的临时“客串”,又受“身高和颜值”的要求,“资源有限,没有那么多人”,因此“仅持续两天”。但显然,对于促销,已经引起“轰动”的效应。
但这无非是靠了“共享男友”噱头的耸人听闻。虽然“共享男友”是假的,素不相识,根本就没有“友”的关系,只是雇佣来陪同“逛逛街、拎拎包、拍个合照什么的”,而且“尽量避免身体接触”,“只能在商场内溜达”,但“租我吧”“共享男友”的广告,“男友”可“租”还可“共享”,这当中未免有着一种暧昧的气息。
显而易见,就算所谓“共享男友”更多的是哗众取宠的成分,“活动的规定”也给男女之间划出一条似乎明确的边界,但且不说“共享男友”与临时“女友”之间是不是能够始终自持自律,即使“共享男友”的称呼,也逾越了道德的底线,不仅毫不正经,更明显有悖于公序良俗人情伦理,而花钱可以“买”“男友”,尤其会让未成年人,产生不良的观感。
实际上,“共享男友”和近年来出现的“出租男友”是同一个版本,现在趁着“共享经济”的热门,搭“共享”的车而已。然而,单车、汽车、厨房、充电宝乃至雨伞都可以共享,真正意义上的“男友”,必须以感情为基础,却是不能“共享”的。诸如此类的“共享”一旦蔓延,似真似假之间,有可能把情感当儿戏,人际关系成为买卖关系,乃至有害整个社会风气,因此不能不察。□钱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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