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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改路标”“烧炭取暖”:惩罚不该是唯一的公共反应

华西都市报 2017-12-01 08:02 大字

惩罚不该是唯一的公共反应 ◎李晓亮

先来看个长得特别像情景喜剧桥段的“现实段子”:“我的交通标志规划更合理!男子PS起了马路”(江苏交通广播)。说的是日前江苏连云港的苍梧路与科苑路交叉路口,一条左转道,突然就变成了直行道。当然,这不是说把一条弯路给扳直了,而是说本来印刷在左转道路面的左转、掉头交通标线之外,突然多出一个直行箭头。

如果是市政交通部门论证后的调整,倒也没什么,但这事儿之所以引起讨论,关键就在于那个直行箭头是山寨的。是一个住在附近,常坐公交路过此地的“常客”,临时起意,提着油漆桶,拿着板刷,就地开工。而且,不是月黑风高戴口罩偷改,而是青天白日,顶着摄像头,光明正大作业。甚至是冒着车来车往,被撞的风险。

他住那边,每日路过,长期观察,发现左转道设置有资源浪费嫌疑,所以动手。动手篡改确实不当,但对司空见惯的公共生活中的痛点提出质问,反思解决之道,这简直是个堂吉诃德式的有勇气的可爱人物。是以,才过一天,跟帖中舆论风向已经力挺为主。

之前有类似艺术气质的公共表达,比如葛宇路的“葛宇路”命名行为艺术,虽也于法无据,但就是能得到不懂艺术却更务实的民众支持;韩寒之前也发文质疑上海71路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合理性。而这位粉刷匠或错只错在,动了手了,所以最终被行政罚款1000元。

类似还有一例,听起更搞笑:“山西建筑工人室外烧煤炭取暖污染大气被拘5日”(中新社)。上述若是情景喜剧,这就像魔幻现实剧了。这是忻州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大气污染巡查组在夜间巡查时发现的,一工地有明火,发现是有人烧煤取暖,然后就拘了。你要较真,确实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消防法》。

但从过万跟帖的调侃来看,民众显然不瞎也不傻。纷纷打趣“年度最佳执法”:那是不是抽烟、烧烤、过生日点蜡烛都算污染,都面临违法了?这里的民意也很明显,各种污染若要算账,真是几个寒夜工地烧炭取暖的工友最该首当其冲买单受罚的么?这当然是最大善意的揣测:也许就是几个不开眼的倒霉蛋,不敢对真正污染大户亮剑,迫于年终考评,深夜糊涂开出罚单,却惹来众怒。

不管是公共交通规划还是生态环保执法,民众面对公共生活,如果插不上话,有意见有建议,也只能闷在心里,最后逼得私自篡改、抱团取暖,或无奈自救,作为公共服务部门首先该省思的,是这些民意关切的社会痛点,自己是否做得够好了?多想想“冬夜点火取暖”这个意向背后的深意,而不是挖苦嘲讽或直接行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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