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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刷卡新规,会否影响个人消费

市场星报 2017-06-10 06:42 大字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新规,从9月1日开始,境内发卡金融机构要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单笔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据统计,2016年,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原本无上限、无规定的境外消费,如今变成境外刷卡或取现超过1000元就要上报,这个消息让不少人觉得突然,这是要进一步限制个人消费吗?

新规让不少人觉得突如其来,这是要进一步限定个人境外消费么?并非如此。新规中提到的境内银行卡,是指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在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包括借记卡、信用卡等。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银行卡境外提现的信息采集范围,包括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和自动取款机等场所和设备发生的提现交易;境外消费信息采集范围,包括在境外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发生的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

这意味着,从9月1日起,如果消费者用境内借记卡或者信用卡等,在境外取出任何一笔现金,或者进行任何一笔超过千元以上的消费,此交易信息均会由银行报送给外管局。国家外汇局强调,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外管局相关人士表示,通过数据采集,将银行卡境外消费、境外取现跟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匹配,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银行卡境外违法违规交易的管理。

据报道,近年来境外提现金额较大、乱象较多,比如澳门一些珠宝店、手表店,就允许大陆游客用银联卡进行虚假购买,然后兑以现金;或者是通过倒卖银行卡,进行境外取现,构成“蚂蚁搬家”式“转移资产”。

理财分析师指出,此次上报限定的是境内银行卡,是指发卡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不包含境外银行卡和非银支付。比如工银亚洲、建银陆港通、中银香港等境外卡提现和消费,支付宝、微信钱包消费的交易记录都不会被采集和上报。

而此前,针对换汇、跨境交易等行为,相关部门也下发过多份文件。比如去年底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对跨境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银行需要上报给央行,此举也是为了加大对洗钱、腐败等犯罪活动的监测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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