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第二十批)
[摘要](第二十批)
截止2017年5月4日18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371件,目前已办结308件,其中今日办结17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1
受理编号29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张岭菜市场夜市的污水、垃圾都排到其下方的水电三局家属院1区42号家属楼附近,臭水到处流,臭气很大。给居委会、水电三局房管处反映过,未解决。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江北办张岭夜市由水电三局基地管理中心市场办经营管理,夜市区域位于水电三局家属院1区42、43、50栋楼附近,夜市下方有一排水沟,部分经营户随意向排水沟内乱倒垃圾,导致沟内堆积很多食物残渣和汤料,产生的臭气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影响。该区域污水通过水电三局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建管网进行收集,简易处理后进入市政排污管网,不存在污水乱排乱流问题。
汉滨区江北办、张岭社区曾接到过群众反映,并多次与水电三局市场办协调,督促其进行整改。水电三局市场办在排水沟上方设置了封闭隔离设施,但仍有少数摊贩越过隔离设施倾倒垃圾。
属实
汉滨区江北办事处向水电三局市场办下达了《环境保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加强市场规范管理,认真落实整改责任,10天内将该区域清理干净。目前水电三局市场办安排人员正在清理排水沟垃圾。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江北办纪委对张岭社区主任提醒谈话;对水电三局市场办负责人批评教育。
2
受理编号294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兴安公园对面建行家属院2期工程( 施工负责人柳安才,原河西镇柳家营村支书)白天不施工,夜间偷着施工,施工机械如挖掘机、钻机等噪声和车辆运输扬尘,严重影响当地居民休息,居民不敢开窗。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工程为安康建设银行家属院二期工程君安大厦,由安康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目前正进行基础开挖。由于昼间中心城区主干道交通管制,渣土车等运输车辆无法进入,因此,该工地在夜间进行地基挖掘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属实
市规划局向该施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做好周围环境整治。汉滨区环保局责令该工地落实建筑场地和工程车辆防尘降尘措施,对其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目前该建筑工地已停工整改。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老城办事处兴安路社区主任提醒谈话;汉滨区环保局对局应急办责任干部批评教育。
3
受理编号29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东关街清真寺高音大喇叭每天早4点到中午12点响8次,声音太大,希望协调降低声音。给公安局110打过电话,说让找省委环保督察组。
汉滨区、
市公安局
经核查,东关街位于汉滨区老城办事处辖区,为安康回民群众聚集居住区,共有回民群众万余人。居住区内有清真城内寺、清真北寺、清真南寺和清真兴文寺。按照穆斯林礼拜程序,每日五次礼拜,礼拜前要播放古兰经,以告知周边穆斯林群众。
属实
汉滨区老城办事处与清真寺各管委会进行协商,要求降低喇叭音量,减少噪音对周边群众影响。
4
受理编号296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水西门夜市烧烤油烟太大,行人路过油烟刺鼻,空气污染严重。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水西门共有马老六烧烤、冯记烤全鱼、巫溪烤鱼、多彩扎啤、张晓东餐饮店、根林烧烤、蜀国烤鱼、彭记满天星烤鱼8家夜市摊点,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未经处理直排,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其中冯记烤全鱼、张晓东餐饮店、根林烧烤、蜀国烤鱼、彭记满天星烤鱼5家店已纳入城市改造规划,即将拆迁。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向马老六烧烤、巫溪烤鱼、多彩扎啤3家未纳入改造规划的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于2017年5月1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汉滨区城管局对占道经营的马老六烧烤、冯记烤全鱼、巫溪烤鱼、根林烧烤、蜀国烤鱼、彭记满天星烤鱼6家经营户下达了《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禁止占道经营。目前,占道经营问题已整改到位, 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更换清洁能源工作正有序推进。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老城办事处纪委对西大街社区副主任予以约谈。汉滨区环保局、城管局、老城办事处联合对8家夜市摊点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和批评教育。
5
受理编号29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张滩镇鑫发洗涤公司燃煤锅炉正在违法使用,该锅炉于2017年1月24日由汉滨区环境保护局违法审批,洗涤公司产生的工业污水脱离监管正在违法排放。
汉滨区
经核查,鑫发洗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汉滨区张滩镇汪岭村3组,办理了规划、国土等相关手续,委托资质环评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专家评审,2017年1月取得汉滨区环保局环评批复。
目前,该公司已建成酒店用品洗涤生产线及配套治污设施,锅炉为承压蒸汽锅炉。2017年4月28日进行烫平机和送布机联动调试,运行时间大约1个多小时,并未进行洗涤生产,现场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废气排放。
不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要求鑫发洗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和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擅自进行生产;汉滨区市场监管局要求该公司尽快办理锅炉使用相关手续。
6
受理编号29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光天街超市和幸福里火锅店安装的大型空调、排烟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音对城市印象小区居民造成影响;新光天街超市将大量垃圾和装修残渣长期堆放在城市印象小区四楼平台,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请求处理。
汉滨区
经核查,新光天街超市位于汉滨区解放路华润万家超市4-5层。2017年4月,该超市改造换气设施,在城市印象小区四楼平台西侧安装了两个排气口,距城市印象小区住户约7米,试用期间噪音较大,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4月下旬,超市内一店铺将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临时存放于城市印象小区四楼平台东侧场地,未及时清运。
幸福里火锅店位于汉滨区解放路22号城市印象小区2层,油烟净化设施外机安装在城市印象小区四楼平台西侧,建有隔音降噪房。空调外机安装在城市印象小区邻体育巷的外墙上,并未安装在城市印象小区四楼平台,运行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要求新光天街超市尽快完成换气设施改造,建成后立即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于2017年5月4日前将城市印象小区四楼平台东侧场地上堆放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新城办事处纪委对静宁社区环保联络员予以约谈。
7
受理编号29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双龙镇双龙村1、2、3组垃圾倒入方家河边,流入瀛湖,造成水质污染。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双龙镇双龙村方家河沿线建有垃圾池8个,设置垃圾箱20个,垃圾日产日清,经清运车转运至双龙镇新华村垃圾填埋场处理。双龙村部分村民没有做到垃圾定点投放,将垃圾倾倒在方家河双龙村段沿岸,但方家河水质清澈,未受到污染。
属实
汉滨区爱卫办向双龙镇政府下达了《信访问题督办通知单》,要求双龙镇政府立即对辖区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截止2017年4月30日,双龙镇政府完成方家河沿岸垃圾清理,同时开展了辖区环境卫生排查整治和群众宣传教育,确保辖区环境整洁卫生。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双龙镇双龙社区居委会主任警示谈话。
8
受理编号30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巴山西路张坎子夜市,露天烧烤,油烟味太大,整条街都是烟味,行人感到呛人,刺鼻。希望查处。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巴山西路张坎子夜市共有固定门店烧烤5家,流动烧烤店11家,烧烤炉均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烧烤过程中因调料滴落、烤炉未及时清理产生少量油烟。
属实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向3户证照不全经营户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迅速整改补办相关手续;汉滨区城管局向11户占道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占道经营。截止2017年4月29日,该处夜市摊点占道经营和油烟污染问题已得到治理。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党委对金川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提醒谈话,对西坝社区监委会主任给予约谈。汉滨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新城办事处联合对16户经营户进行了集体约谈提醒。
9
受理编号30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兴安公园对面施工工地,夜间施工扰民。
汉滨区
该信访问题与陕环督(安)转〔2017〕62号转交的294号信访问题重复,办理结果在本批次一并公开。
属实
10
受理编号302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江北汉城国际商业街宣传喇叭不定时播放噪音扰民,其美食街将夜市摊设在人民检察院南侧天桥上(建有五个大棚,占地约200平方米),每晚8时至12时左右,噪音扰民,严重影响临江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汉滨区
经核查,江北汉城国际商业街位于汉滨区滨江大道3号。按照市政府《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意见》,2015年9月,市商务局将其确定为夜间经济示范点之一。该商业街为满足经营户需求和方面群众,利用广播不定时播放指引、寻人广告等信息;美食街夜市摊点设在市检察院南侧天桥上的五个棚子内,实为满足群众休闲健身设置的休息场所,现场健身跳舞播放的音乐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城管局、公安分局和江北办事处于4月28日责成汉城国际商业街限时经营,中午停止播放宣传喇叭,晚上10时后禁止播放音响,避免噪音扰民。该商业街已于4月30日承诺加强内部管理,夜间10时起禁止任何音响播放。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江北办事处对汉城国际商业街副经理进行了约谈。
11
受理编号30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汉滨区建民办四档村六组有一废弃灌溉渠,村民将垃圾及污水倒入灌溉渠,污水直排入付家河、月河。
汉滨区
经核查,汉滨区建民办四档村六组的废弃灌溉渠全长1500余米,该段渠道于2009年全部加盖水泥预制板进行封闭,但在四档社区南侧约有50米渠道盖板出现残缺破损,少数居民在破损渠道旁倾倒生活垃圾,有部分垃圾撒落至渠道内。还有一些居民将生活污水排入渠道,但所排污水汇入付家河口高新区污水管网,未排入付家河和月河。
属实
汉滨区建民办立即组织人力对渠道旁和渠道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在渠道上设立了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并将在7日内对缺损的渠道盖板全部重新加盖。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建民办对四档村环境卫生监管网格化管理员约谈提醒。
12
受理编号304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刘家营村十八组(如果坐31路车,比飞机场远一站)村中间有一家养殖户,占地面积约一亩,养猪产生的污水直排机场的排水沟。
高新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位于高新区四岭村十八组,目前存栏100余头猪,现场环境混乱,无“三防”设施。场内建有沼气池一座,粪便收集进入沼气池处理,有轻微污水漏排痕迹,未发现污水直排机场排水沟。
属实
高新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29日向该养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清理整改养殖圈舍附近环境卫生,并于7日内新建一个三格化粪池,严禁污水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责任追究情况:高新区环保局分别对该养猪场法人代表和经营人批评教育。
13
受理编号30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周营村月河边上有四五家洗砂场,洗砂场污水直排月河,月河河水发浑。
高新区
该问题与陕环督(安)转〔2017〕37号转交的受理编号178号环境信访问题重复,办理结果已在市区相关媒体公开。
2017年4月29日,高新区环保督察组再次现场核查,沙场全部处于关停状态,没有发现月河河水发浑现象。
属实
14
受理编号306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北环线五菱红光4S店旁边空地每天晚上有人倾倒泥土,灰尘较大,下雨天泥浆流入公路。
高新区
经核查,高新区北环线五菱宏光4S店旁边空地处所倾倒的渣土系鼎兴大厦工程施工渣土,该工程由鼎新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承建,委托高新区新强村1位村民负责清运。渣土运输期间未做好道路保洁和场地平整,造成周边灰尘较大,下雨天泥浆流入公路。
属实
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17年4月29日责成该村民在渣土运输过程中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洒水降尘作业,禁止造成环境污染,并现场监督其对倾倒场地恢复平整。同时,向鼎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对施工渣土倾倒不规范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责任追究情况:高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渣土运输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15
受理编号30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城关镇月河村4组和3组交界的无名小河被垃圾堆满了,很臭。
汉阴县
经核查,汉阴县城关镇月河村3、4组交界处有一条无名小河沟,长度200米左右,河沟水量很小,沿线有40余户150余人。群众居住地设置有垃圾收集箱和警示牌,镇、村有专职人员对生活垃圾进行管理。现场发现河沟内有少许随意丢弃的垃圾未及时清理。
属实
汉阴县政府责令城关镇政府立即对河道丢弃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召开村民大会,进一步夯实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落实居民“四自一包”管理措施,严禁垃圾乱丢现象。
16
受理编号30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两河镇两河街上农贸市场附近有一个正在修建的六层楼房,开发商是毛民成,该楼房不知何原因未建完成,开发商就在其工地上挖了个大坑,有很多污水、垃圾都往里面倒,非常臭。向住建部门反映过,未解决。
石泉县
经核查,信访反映正在修建的六层楼房为石泉县两河镇棚户区改造及移民搬迁安置项目,由石泉县江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012年开工建设,1号楼于2014年完工,2号楼基础开挖后,因拆迁矛盾导致无法正常建房,地基坑内长时间聚集雨水形成污水坑。两河镇政府多次调解未果后,为防止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在水坑周围设立围栏,并先后于2016年9月、2017年4月向施工单位和社区下达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责令清除雨水及生活垃圾,但每次整改后,因下雨原因坑内会继续产生积水,随着气温升高散发臭气,对周围住户产生影响。
属实
石泉县政府责成两河镇政府牵头,县住建局、环保局配合,迅速整改,将污水和垃圾清理干净,消除臭气,修建标准围档,并将开挖地基回填。目前,已整改到位。石泉县住建局于2017年4月30日向江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2000元。
责任追究情况:石泉县两河镇纪委于2017年4月30日给予镇公用事业站副站长诫勉谈话。
17
受理编号30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县汽车站旁边的公园,千步梯附近,有人养鸡,到处是鸡粪,非常臭,希望解决。
石泉县
经核查,石泉县汽车站旁边公园为石泉县北辰森林公园,由县住建局公园管理处负责监管,县环卫站负责清扫保洁。该公园千步梯西边有3户住户以圈养方式养鸡共9只,影响公园环境卫生。
属实
石泉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局公园管理处和县环卫站加强日常管理,加大清扫力度,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城关镇立即对3家养鸡户进行宣传教育,督促3户居民将鸡对外销售。目前3家养鸡户已将鸡出售并拆除了鸡笼。
责任追究情况:石泉县住建局党委于2017年5月1日给予北辰森林公园保洁员提醒谈话;石泉县城关镇纪委给予城西社区二组环保监督员提醒谈话。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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