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一年狂收200多亿元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日前在京成立了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并发布了相关报告和计划,为“网络直播”这一新生事物勾勒出一个较为清晰的发展轨迹和蓝图。
井喷式发展狂收200多亿元
我国网络直播兴起于2005年,但2016年出现井喷式发展。
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网络表演(直播)社会价值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网络表演(直播)整体营收达到218.5亿元,平台数量250多家,用户规模3.44亿。网民总体渗透率达47.1%,其中30岁以下网民渗透率73.6%。
“网络表演(直播)在经济收入、用户人数、影响力等方面都呈现极高的增长趋势。”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长朱克宁说。
该报告显示,2016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直播也从传统秀场、游戏直播、体育直播发展到泛娱乐直播、直播+垂直行业(电商、音乐、旅游、教育、财经)等更多领域。
同时,网络直播业也成为拉动文化消费升级、促进创业就业、助推经济结构优化的动力。
2016年12月,重庆两名“网红”通过直播推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排杉村的椪柑,一天内就吸引了12万人次在线观看、10653人次下单,助力当地销售椪柑25万余斤,销售额31万余元。
“直播的技术浪潮刚刚兴起,行业的发展不可限量,‘直播+’将对社会各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新当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会长的欢聚传媒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陈洲说。
负面影响严重制约行业发展
在贫困农村做假慈善,直播殡仪馆火化过程,大尺度涉黄、暴力、“奇葩”镜头……网络直播火热发展的同时,也伴随一些问题:内容同质化,持续创作能力差;内容低俗化,个别主播为博人气,不惜用“出位”表现哗众取宠等。
针对网络直播乱象,自2016年12月1日起,国家网信办实施《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对于直播资质、内容管理、信用体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给规范互联网直播服务划定了底线。一些直播平台也陆续出台管理规则,对主播和用户的行为进行规范。
行动计划指出,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将通过建立内容审核、行业培训、信用体系、信息共享、行业评优、行业调研等方面的工作促进网络直播的健康发展。
“网络表演(直播)行业,要以传播正能量、传播真善美为立业之本,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同时要不断增强直播内容的专业性与原创性,提供有深度、有价值的直播产品,逐渐改变人们对直播的固有印象。”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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