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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面教材“低保抵工资”的启示

广西日报 2017-05-05 10:06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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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远

据云南网报道,云南省罗平县富乐镇必米村村委会,于2012年请村民杨某到村委会帮煮饭,每月小工费500元。村委会将杨某和其丈夫申报为A类农村低保,将两人享受的低保金抵作一部分工钱。近日,富乐镇党委给予村委会相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许多违法违规事例中,我们常常惊讶于当事人在谋取私利时的“奇思妙想”。比如这个必米村村委会“低保抵工资”的思路,让人不得不“佩服”其“脑筋急转弯”时的“脑洞大开”。

必米村为了“节约”开支,绕开法律规章制度,把煮饭工申报为低保户,用低保金支付村委该付给杨某的工钱,这一做法显然违反了国家低保政策,理当受到严厉处分。

然而,如果换一个思路来看,这个反面教材也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当前,享受低保的贫困人员不少。据统计,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仅农村低保对象就有4562.6万人。而这些低保户中,有大量人员仍具备劳动能力或部分劳动能力,其中少数低保户尽管身体、智力等方面都很正常,却热衷于躺着吃低保,形成低保福利依赖。

在低保政策执行工作中,不妨换一种思路,借鉴必米村村委会“低保抵工资”的做法。比如,按低保政策要求,针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对象,将静态救助转变为动态救助,完善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激励引导扶持救助对象通过自身努力就业脱贫。

再比如,创造条件安排低保户就业,鼓励支持低保对象自立自强,这也符合当前扶贫政策“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的思路。试想一下,如果必米村村委会把这个对体力和技术要求都不高的煮饭工作,提供给真正的低保户,岂不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低保抵工资”这一思路,还可以延伸到更广泛的人群。如针对贫困大学生的扶助政策,可以鼓励受资助者参与公益劳动、社会服务或志愿活动,以抵扣部分助学贷款。在司法实践领域,可以借鉴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对于某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判决以提供社区服务替代部分罚款或牢狱的惩罚。比如,乱扔垃圾者,可被要求对公共场所进行清洁若干时间;酒后驾车的,可选择到学校现身说法警示他人……这些方式,既可以达到罚诫教育目的,又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

社会高速发展,社会治理也须与时俱进。有时候,反面教材也可以提供一些正面的启示,提醒我们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制度,把好事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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