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 首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本报讯(记者 刘俊宏)近日,旌阳区检察院对未成人赵某申请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答复并首次邀请某公司参加。据悉,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
今年春节期间,15岁的赵某在家属院玩耍时,与犯罪嫌疑人高某发生争吵。之后,高某将赵某打伤,致其脾脏破裂摘除,肋骨断裂,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司法机关鉴定为重伤二级。高某一家支付了5万余元医疗费和赔偿费,因家庭困难无力再赔偿。赵某是在校学生,母亲是农民,父亲是下岗职工,家庭经济困难。
旌阳区检察院控申科承办人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联合院未检科办案人员积极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依法受理被害人司法救助申请。经审查,赵某符合救助条件,及时发放救助金1万元,并邀请中国人寿公司德阳分公司参与该起司法救助,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场了解赵某父亲技能特长,为赵某父亲联系安排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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