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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施工 消防通道被堵 居民举报无果

枣庄晚报 2017-05-03 15:15 大字

晚报讯 (本报记者)在小区的一些大门或旁边的墙壁上,经常能够看到写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等字样的警示牌。水火无情,在火灾来临时,平时那一条并不起眼的消防通道就是一条承担着救援重任的“生命通道”。然而,近日,家住东湖湾小区的业主周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内的唯一一条消防通道被开发商违规建设堵塞了,通道不畅让不少小区居民倍感担忧。

5月1日,记者来到东湖湾小区。小区15号楼西侧的施工现场已经用围栏围了起来,建房用的塔吊也竖立在工地上,地面上已经挖好了地槽,打上了地基,工地内堆满了建筑用的各类建材。“原来这里是通往15、16号楼的一条路,早在两个月前开发商突然在此进行施工建设,就用蓝色围墙把路封上了,直到现在这条路都没有通,而小区的消防通道就在这条路的最北边。就目前情况来看,如果小区真有火灾等意外情况发生,消防车根本无法开进小区。”居住在该小区的市民秦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正在施工的区域是原本设计为花园的位置,现在被开发商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建为商品楼了,而且新建的商品楼还不在规划范围之内。

“买房的时候,售楼处给我们展示的这块地方是花园,现在却要盖楼房,这样的变化让很多业主接受不了。”秦先生说。据了解,小区这片地最初是水泵厂,秦先生入住的时候还没有拆迁,今年的2月份才拆迁完毕,秦先生本以为可以建设小区花园,但是最后得知,这里要建设的却是商品房。

随着指引,记者来到了东湖湾小区的售楼处,在售楼处记者询问了15号楼旁边所要建设的两栋楼房的情况,也就是周先生所说的规划花园的位置。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这里将建设的两栋楼为小产权房,同属于东湖湾小区,但与别的楼不一样的是,没有产权。当问到规划花园的问题时,另一位工作人员一语道破天机:不建设花园的原因就是一期已经销售完毕,没有必要再去建设花园。

针对建筑工地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小区居民表示,现已拟定相关文件,告知开发商三天内将违规建筑清除,留出消防通道,如不清除将采用相关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记者查找相关法律资料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情节较轻的,责令违法单位当场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采访时,不少业主还表示,小区居民曾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试图依法解决问题,但小区违建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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