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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不是微商的法外之地

四川法制报 2017-04-25 06:11 大字
不知疲倦的刷屏,诱人的产品分享、骄傲的巨额订单、火线诚招代理,偶尔分享一些心灵鸡汤、情感段子,还夹杂着屌丝逆袭变富豪的励志案例……关于朋友圈微商的“火爆”,有一个段子描述得很形象:你永远不会知道你身边的哪一个好友,会成为下一个商品代购者。《2016中国微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2015年微商行业总体市场规模1819.5亿元,微商从业规模为1257万人,预计2016年将分别达3607.3亿元、1535万人。

然而,在微商大军以惊人速度发展壮大的同时,近年来关于“微商乱象”的报道却逐渐多了起来。偷税漏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恶意诈骗、销售手段类似传销、维权难等问题日渐受到人们的关注。结束微商野蛮生长,避免朋友圈成为三无产品、传销的法外之地,已成为摆在社会和有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考题。

对此,有法律专家认为,相关部门应当尽快细化微商行业的准入门槛、进出机制等方面的法律,制定发布诸如支付技术、身份验证技术等规范性文件,将微商营销行为纳入到法治的框架中。

●资料 大多是“三无”小店

据报道,2016年8月,南京的陈女士听信介绍,在微信朋友圈一微商处购买了一套价值2999元的高档护肤品,使用了一段时间后觉得效果与宣传不符,要求退货。可该微商在推脱了几次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陈女士想要投诉,但微商并不是一个正规的商业组织,微信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投诉电话,眼看着近3000元打了水漂。

无独有偶,家住浙江丽水的林小姐也遇到这样的烦心事。林小姐在一家微商处购买了所谓的“美容针”,注射后却出现了面部肌肉僵化等副作用,美容变成了毁容。更令她苦恼的是,由于缺乏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她至今无法获得微商的赔偿。

其实,陈小姐等人的遭遇是微商快速发展过程中比较常见的现象。很多活跃在朋友圈里的微商,并没有实体店,成为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三无”小店。微商所发送的卖家秀图片,大多是经过PS的美图效果,甚至其展示的所谓交易记录截图都是通过软件伪造的。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和资质认证,工商管理部门难以介入处理。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维权的难度较大。

不仅如此,一些犯罪分子也以微商为名从事不法勾当。在之前屡屡曝光的毒面膜事件中,不难发现,代理商层层叠叠,组织化趋势明显,成本只有10元左右的面膜,层层加价到200元。由于采取“层层代理”的机制分销商品,经营利润和风险一并转嫁给了最底层的代理。有人指出,这种销售模式,已经涉嫌传销。

●声音 微商交易缺乏约束

业内人士指出,从事商事交易应符合一定的商事交易的登记规范,这既是商事交易中对外公信力的体现,也是行政监管部门进行监管的依据,但微商的商事主体界定并不明确。此外,微商们选择的交易形式也多种多样,行业规范未能形成,导致微商交易混乱而缺乏约束,信用难以保障。不仅如此,作为初具商事主体形式的交易主体,微商还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而微商的利润一定程度上来自于税务的逃避。“微商以其特有的销售渠道占据了大众的视线,但其销售路径的隐秘和非公开模式,也给法律纠纷处理增加了难题。”长期关注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律师认为,当前微商领域存在如下几个方面法律缺失:一是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品牌的侵权与保护问题;二是营销模式认定,尤其涉及传销领域边界的是非定性问题;三是微商团队成员的劳动用工与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四是涉及法律纠纷的管辖与证据的收集与认定,尤其是消费者、品牌商的维权通道。

此前,商务部《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业界普遍认为,这是国家为了规范无店铺零售业经营行为,维护流通秩序和商业环境,保护消费者和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所做出的积极尝试,今后无执照、不缴税、自由发展的微商经营现状将面临巨大的变革。就目前而言,微商与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电商等一样,还缺少必要的、专门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约束。这导致了一些网络交易与移动终端平台交易行为,很难被监督甚至存在执法管理空白。●观点

尽快纳入法治框架

微商自其一开始,就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无监管、无约束的环境任其野蛮生长。

为了构建良性的微商生存环境,有法律专家认为,一方面,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的监管,营造良好的微信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补上法律漏洞,尽快细化制定微商行业的准入门槛、进出机制等方面的法律,制定发布诸如支付技术、身份验证技术等规范性文件,将微商营销行为纳入到法治的框架中。

去年年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审议,为界定电子商务经营行为、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微商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法草案起草时微商还未兴起。要让法律对各种具体情况和细节作出规定确实有困难,也不现实,我们对此已留有空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吕祖善说。

据报道,目前上海、浙江等地正在依据电子商务法草案对微商实际情况展开调研,试图通过立法规范微商营运。

另外,在完善相关立法,健全行业规范及执行标准的同时,有律师建议,应当积极建立信用体系和第三方认证来规范微商。“目前微商主要还是依靠朋友圈的熟人信用模式,而要获得更大的发展,则必须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品牌质量、交易安全等进行认证和监管。”该律师说。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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