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利益 彰显企业责任国酒茅台以雷霆手段和丰富组合拳确保茅台酒价格稳定
自3月份以来,茅台酒价格出现涨势较快苗头,个别经销商囤货、惜售,不良商家和部分投机者借机炒作,部分地区普通茅台酒价格突破1300元。迅速上涨的茅台酒价格受到社会各界关注。为此,茅台集团多次向社会表达态度和决心:坚持稳定茅台酒出厂价不上调;将市场治理和价格管控上升到讲政治高度,坚决把市场终端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
确保价格稳定,市场有序,维护茅台品牌形象
去年底,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党委书记、总经理李保芳对今年的市场形势和价格走势已有预判,当时就多次重申和强调:要兼顾企业、经销商、消费者三方利益平衡;将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这是企业的责任、企业的形象、企业的良心。近期在相关会议上,袁仁国和李保芳更是多次明确观点和态度,公开发布相关要求和指示。
袁仁国、李保芳态度非常坚决,明确指出:对茅台酒过快上涨的问题,茅台不能坐视不管;不管就是不负责,是对国家、对企业、对大多数经销商和消费者不负责任。必须在以往工作基础上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控价,强化执行力。要尊重经济发展的规律,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远离市场乱象,诚实、诚信做市场。唯利是图的事不能干,谁制造市场乱象,就砸谁的饭碗。国家不希望茅台酒价格暴涨,老百姓不希望茅台酒超出购买能力而喝不起;不能做国家不希望、老百姓不希望的事。茅台是民族品牌、国家名片,理应带好头,做好表率。
4月21日,茅台集团专门召开专题会,将“管控茅台酒价格”列为公司“重大事件”,袁仁国、李保芳再次强调和要求:价格必须得稳住、管好,这是茅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关键;茅台说到做到,不放空话,之前形成措施必须落实;价格的问题,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民生问题;茅台诚实做市场,谁制造市场乱象就砸谁的饭碗;经销商必须要令行禁止,谁“不听招呼”一定会严格按照规定严厉处罚;对恶意抬价行为绝不迁就,在控价问题上绝不袒护;主动作为不是行政干预,放任自流不代表尊重市场;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价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严肃问责的态度对待价格问题。茅台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目前已成为世界上烈酒总市值第一、当今单品销量第一的品牌。从中央领导到全国人民都很关注茅台。国家不希望一个商品由于它出现了短缺,价格就可以暴涨,就让个别的人从中谋取暴利;老百姓不希望茅台酒超出他们承受能力范围。
“要确保价格稳定,市场有序,维护茅台品牌形象,保护消费者利益”!
铁腕抑价、重典治乱,下达控价“死命令”
“茅台酒的价格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所以,绝不允许茅台酒价格无序过快上涨,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也要采取果断措施管控市场价格。”4月5日,茅台酒股份公司副总经理、销售公司董事长王崇琳作工作安排时表示,当前要做到“三个坚持”,继续保持“三个坚定”:
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做到厂家、经销商、消费者三方利益平衡;坚持信息公开与适时的市场调控,要遵循市场规律,加强正面引导,实现三方共赢。
必须坚定不移地稳定茅台酒市场价格,坚决防止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必须坚定茅台酒商品属性的回归,让消费者买得起茅台酒、喝得起茅台酒、喜欢茅台酒,必须坚定地从战略和品牌的高度去处理市场问题。
4月14日茅台市场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当前的市场工作,一方面主要是围绕统筹、平衡厂家、经销商、消费者三方利益,坚持给足经销商修养生息的空间,稳住了老百姓和消费者能喝、敢喝的合理价格区间,确保茅台酒市场发展的稳定、健康、可持续,茅台不会提高出厂价。另一方面,绝不允许经销商追逐暴利,恶意哄抬价格,对不守规矩、让老百姓不满意、消费者不高兴的经销商,茅台将进行严厉的处理,予以坚决打击。
打出“组合拳”,多管齐下
针对茅台酒价格过快上涨,为强化市场管控,茅台公司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省区),谁供货、谁负责”(经销商)的“两原则”;采取“强制措施与市场措施相结合、短期措施与长期措施相结合、紧急措施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的“三结合”的方法,将保持常态化的高压态势,以坚决的态度、严厉的措施、果断的处理,兑现对市场和消费者的承诺。当前,多管齐下、全面联动,厂商共打“组合拳”,茅台努力稳定市场价格行动正在进行——
4月14日茅台工作会后,全国内地所有省区先后召开经销商联谊会,各省区经销商积极响应控价政策,根据各自市场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稳价”措施,坚决制止价格过快上涨,坚决制止经销商惜售哄抬价格,谋取暴利:
一是成立市场检查小组,着力市场巡查。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监督。贵州、江西、湖南、天津等省区经销商还签订了《关于稳定茅台酒销售价格的承诺书》。
三是明码标价,开展自查自纠。各省区组织经销商开展茅台酒价格自查自纠工作,对茅台酒经销商、专卖店销售的53度飞天茅台酒统一标价为1199元,对鸡年生肖茅台酒统一标价为1399元,并严格按标牌价销售。广东省区还要求茅台酒经销商对周边3公里范围内销售的高价茅台酒进行清理和清查。
四是规范经营,确保供货有序。
五是发挥自营店价格标杆作用。各省自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要求价格进行销售,多数省区为规避“黄牛党”哄抬价格,一方面对整箱茅台酒进行分拆后销售,防止二次倒卖,另一方面,自营公司实行限售和限购。
六是强化价格监控,及时处置异常价格。
与此同时,茅台酒销售公司形成“强化监督手段、严肃追究责任”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1、销售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阶段交叉巡查市场,以暗查、暗访方式重点检查市场价格及经销商囤货、惜售等情况。
2、对未达到要求的经销商严肃处理,所在地省区经理就地免职。
3、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协调经销商向主流商超及电商供货事宜,要求商超及电商销售价格不得超过1299元/瓶,并保证每日都有产品销售。
4、销售公司组织人员回购不符合价格要求的电商渠道产品。
除上述外,茅台酒销售公司还采取了“努力加大市场投放量、加大商超与电商供应的倾斜支持、充分发挥自营公司零售价格标杆作用、科学调剂品种生产、合理调剂渠道投放、严格管控厂内零售/自提业务”等多种举措,千方百计保障茅台酒的市场供应量,消除市场乱象。
哄抬炒作无机可趁,囤货惜售得以治理,稳定价格初见成效
通过果断治理和厂商同心、有力控价以及丰富的“组合拳”,截至发稿当天,茅台酒经销网络、各大KA卖场、电商平台,53度普通茅台酒价格已全面回落和稳定在每瓶1299元以下,回到了每瓶不超过1300元的警戒红线内,货源基本满足市场需求,达到了“哄抬炒作无机可趁,囤货惜售得以治理,稳定价格初见成效”的良好局面。 (戴世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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