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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外对骂打架 被告原告被处罚

三秦都市报 2017-04-17 06:01 大字
  本报讯(记者谢斌)开庭后,原告和被告双方在法院走廊大打出手,前来劝阻的法警都被打伤。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处罚,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4月13日上午,西一路法庭依法开庭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杨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结束后,原告及其母亲康某因与被告的表弟杨某某在法庭外的走廊上发生口角进而互相厮打,并且打伤前来制止的法警。随后法警队员隔离了双方,及时制止了打斗行为,控制了事态的发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西一路法庭决定对妨害民事诉讼的王某、康某、杨某某处以每人5000元的罚款。经教育,三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当场向法院作出了书面检查,并缴清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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