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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骗取国家资金 市商务局、宣汉县商务局、经开区经济贸易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被问责

达州日报 2017-03-24 10:26 大字

[摘要]市商务局、宣汉县商务局、经开区经济贸易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被问责

□本报记者 谢建荣

发票本是单位和个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开具、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然而达州市有个别工作人员为了骗取国家财物,竟然打起了小小发票的主意,在外公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多开费用,骗取国家的资金,最终受到严肃问责。

虚开发票骗取财政资金

2016年11月,市商务局组织综合执法大检查暨法规宣传联合行动。11月14晚,市商务局3名工作人员、宣汉县商务局2名工作人员,经开区经贸投资促进局1名工作人员和外聘司机1人,共计7人入住渠县一家酒店住宿。15日结账时,有人利用多开房费、虚报开房数量、虚开房间价格骗取财政资金。

相关责任人员终受处理

2016年12月21日,“阳光问廉”曝光了市商务局、宣汉县商务局、经开区经济贸易投资促进局相关工作人员虚开发票骗取财政资金问题后,市纪委、宣汉县纪委、经开区纪工委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核实,市纪委责成负有领导责任和审核监督责任的市商务局机关党委书记张某向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责成市商务局给予虚开住宿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的蒋某某纪律处理。

宣汉县纪委给予县商务局外贸易股股长肖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县商务局将临聘人员方某解聘并退回原单位;对审签肖、方两人《差旅费报销单》审查把关不严的宣汉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某某进行诫勉谈话。经开区纪工委责成区经济贸易投资促进局给予借用人员张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退回原单位。

堵住乱用“三公”经费漏洞

各地各部门以此案例为题,举一反三,严肃纪律,形成震慑。市商务局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宣汉县委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不护短遮丑、不姑息迁就,要求县纪委监察局迅速行动查明案情,严肃执纪处理到位,坚决纠正错误,重塑良好形象。

该县以此为契机,强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执纪到位、务实作风扎实,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经开区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召开问题通报会,通报张某某虚开住宿费发票套取财政资金违纪问题,并就整改落实问题和正风肃纪工作提出了严厉要求,并对全区“三公”经费进行全面大检查,以更严纪律要求和更实工作举措,推动全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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