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2日在仁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仁寿县人民法院院长 唐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持续推进“崇法、尚德、固本、惟民”发展战略,求实拓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崇法”为上,崇尚法律、厉行法治,让司法办案更加彰显公平正义
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推进公正提速[1]、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3]等审执重点工作,努力为“法治仁寿”做出更大的贡献。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006件,结案6709件,结案率为95.76%。成功审结了蒋健、邵志宁重大受贿案,“12·8”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大要案。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审结刑事案件479件,判处622名被告人刑罚,有力维护了仁寿社会平安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点打击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两抢一盗[4]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暴力侵财类犯罪212件275人,提升群众安全感;严厉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件15人,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大对金融市场秩序的保护力度,依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5件10人,营造稳定有序的投资环境。
坚持服务民生与化解矛盾,保障经济发展。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4408件,调撤率为56.36%,有力促进了仁寿社会安定和谐。及时调处婚姻家庭、乡亲邻里传统性纠纷1353件,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有序;依法审结合同、公司类等商事纠纷1798件,维护平等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稳妥审理融资借贷、房地产开发、拆迁安置、劳动争议等群体案件495件,构建宽松有序的社会经济秩序。
坚持支持行政与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结行政案件25件,发送司法建议8份,有力推进了仁寿依法治县开展。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增强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方式行政执法的能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督促依法行政的强力开展;认真参与社会治理,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管理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设,帮助行政机关堵塞行政执法漏洞。
坚持网络查控与传统执行,兑现民生利益。全年共执结执行案件1797件,执结率为96.77%,执结标的额达2.36亿元,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县执行工作,召开全县执行工作会安排部署解决执行难问题,为解决执行难打下了坚实基础;利用“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5],提起查询971件2.6万余次,查控被执行人存款0.84亿元、房地842宗、车辆332台,提升了执行效率;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惩戒机制,将41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28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提高了执行惩处力度。
二、以“尚德”为先,恪守德操、锤炼德行,让队伍建设更加凸显德行合一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法院队伍建设,为法院工作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一年来,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共计17个集体和33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坚持德治教育与法治学习,提升整体素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学系列讲话、党组书记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增强干警政治修养。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招录用干警25人,轮训干警150余人次,鼓励支持21名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法律资格考试,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养成,转变工作作风。扎紧制度笼子保廉洁,规范党组会、审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程序,完善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和物资采购操作规程,防范司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廉政防线“无死角”。整肃作风促廉洁,重拳整治“庸懒散浮拖”,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加大明查暗访和查纠力度,加强内外廉政监督,对外聘请32名廉政监督员、对内选任23名廉政监察员,廉政监督“全覆盖”。
坚持信息调研与新闻宣传,树立良好形象。信息调研注重实效,积极收集、研判审判中热点、难点案例和开展调研,1篇调研论文获省法院系统征文优秀奖、16篇调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以调研促审判。新闻宣传重点突破,编报工作信息35期46条,外宣稿件被媒体采用62条、转载500余次,《无名氏之困》由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长篇报道、《老人该如何赡养》在中国教育频道《法治天下》栏目专题播出,以宣传提形象。
坚持联络督查与法院公开,打牢群众基础。联络督查工作扎实推进,开展“一对一”联络、“法院开放日”等活动1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群众及学生代表300余人次参观法院、观摩庭审、见证执行,“零距离”感受司法阳光。人民陪审员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18件、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125人次,“全身心”促进司法公正。
三、以“固本”为基,坚固根本、严守底线,让法院发展更加体现科学创新
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为根本,以中心工作大局服务为重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理清对外工作衔接和对内机构设置,筑牢法院发展根基。一年来,坚持向党委、人大报告常态化、制度化,组织重点司法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任务4项。
坚持党委领导与人大监督,服从工作大局。坚持向县委请示汇报制度,依靠县委的领导,稳妥化解了一批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案件,并运用审执职能优势,为重大项目建设、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撑和决策参考。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工作报告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以座谈、走访、邀请旁听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112条。
坚持中心工作与新区建设,支持辖区建设。中心工作紧扣大局,深入工业园区为企业、职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召开媒体通气会、新闻发布会和主题宣传活动12次,增强大局服务能力。新区建设紧贴实效,稳慎处理建设用地中拆迁安置补偿纠纷25件,及时化解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纠纷59起,深入开展审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走访园区企业厂矿7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提出司法建议2条,化解园区内矛盾纠纷150件,提升法律保障水平。
坚持司法改革与机构改革,科学设置机构。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6],顺利完成52名入额法官遴选,并整合审判资源,组建了科学的审判团队,为公正高效审判打下坚实基础。扎实开展庭审实质化改革[7]和刑事涉案财务管理处置改革[8],成功举办全市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和示范庭观摩会,为以审判为中心改革迈出坚实步伐。试点探索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9],作为省高院确定的全省法院内设机构试点法院,逐步探索诉讼服务中心、审执工作平台、司法保障中心的机构布局,为司法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
坚持基础建设与软件应用,夯实发展根基。人民法庭建设紧锣密鼓,富加法庭正式开工建设、钟祥法庭完成立项审批,被省高级法院评为“三型法庭”先进集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科学布局九大功能分区、全面升级十大信息系统,获省高级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并被市法院记“集体三等功”。成功举办“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场会”,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受到省法院王海萍院长及参观领导的高度肯定,诉讼服务中心“仁寿样板”全省推广。科技法庭建设有序推进,建成科技法庭5个,逐步实现审判全程录音录像,为司法公开和司法监督提供科技支撑;网络建设稳步实施,通过移动办公平台实现文书材料就地制作、审批和送达,为便民利民提供技术支撑。
四、以“惟民”为要,司法为民、服务便民,让为民举措更加惠及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贴近群众,真正把司法为民的触角延伸到百姓家门口。一年来,扎实开展各项便利、利民、惠民举措,不断创新服务人民群众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图公正。
坚持诉讼服务与便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全新打造建诉讼服务中心,融合诉讼辅导、立案受理、案件速裁、诉调对接、司法公开、执行指挥、诉讼服务和法治教育等多种功能,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精准的诉讼服务。全力构建便捷司法服务体系,建成诉讼服务中心、远程网络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服务窗口“四位一体”的服务网络,依托7个人民法庭、26个巡回办案点、52个法官联络站,巡回办理案件1256件、从源头上化解纠纷473个,践行“让当事人走的路由法官来走”的为民承诺。
坚持联系群众与***,服务大局民生。联系群众齐心协力,积极开展党员进社区“双报道”、志愿者服务“全覆盖”等活动,参加干警达100余人次,将联系服务工作做细、做实。***真抓实干,认真开展“扶贫攻坚”、“访贫问苦”等活动,帮助联系乡种植经济作物300余亩,投入扶贫资金15万余元,结对帮扶困难群众65户169人、争取社会公益资金帮扶贫困大学生4名、帮助困难母亲5名,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坚持司法公开与司法公正,打造阳光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细化阳光司法实施方案,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完善门户网站设置,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10],不断推进审务、立案、庭审、执行、文书等公开,以公开提公正。公开裁判文书3282件、审判信息1187条、执行信息1259条、庭审直播8件,并着力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强化审判监督,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裁量权,以规范促公正。
坚持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完善人权保障。着力司法救助,依法为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45万余元、为16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1.39万元,切实做到不让一名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落实法律援助,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救助机制,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30件36人、依法救助2名未成年被害人,为8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真正做到平等保护每一名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回顾过去倍受鼓舞,放眼未来倍感任重。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自身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使命,改革突破创新的水平和司法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面对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新任务,法院在人才、装备、科技等基层基础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执法办案的新问题,审判管理和案件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面对人民群众司法公平、公正、公开的新期待,法院规范管理和法官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增强。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贯彻依法治国和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之年。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秉承“崇法、尚德、固本、惟民”的院训,以维护稳定发展为使命、以服务大局民生为己任、以推进司法改革为重点、以法院队伍建设为根本,不断开拓创新、开创进取,为仁寿稳定发展和人民富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坚定不移地聚焦审执工作,力争司法公正达到新水平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化公正提速、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重点工作,推进平安仁寿、法治仁寿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严惩暴力性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贪腐渎职犯罪,维护仁寿社会稳定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深化运用多元化解纷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职能,督促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县进程;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改进执行方法、转变执行作风,破解执行难问题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坚韧不拔地锻造过硬队伍,力促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
强化队伍建设激发活力,切实推动法院工作稳步发展。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惩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等不正之风;以法官职业化改革为契机,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教育培训机制,着力提高法官职业化水平和干警综合能力;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腐败问题,扎紧制度笼子、严守廉政防线。
三、坚持到底地投身司法改革,力推法院发展实现新跨越
积极投身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动法院内部改革发展。认真完成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和省法院内部机构改革要求,有序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科学建构审判团队,按照“专业化审判、团队化运行、精细化管理”的改革思路,试点专业化合议庭办案模式和探索员额法官选人退出机制,完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提升团队办案效能;强力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突出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切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建立符合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探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和在7个人民法庭确定1名独任法官专人审理家事案件,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不懈地回应社会关切,力求司法为民做出新成效
强化便民利民举措,主动回应司法需求推动社会发展。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和实行全域立案,规范诉讼服务标准,丰富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服务支持全域天府新区建设,开展审务进园区、帮助园区企业防控风险和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讲座等,以审判延伸促进园区发展;积极开展扶贫攻坚活动,促进***精准落实,实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创新司法救助举措,依法向困难当事提供法律援助,发挥诉讼费减免缓制度作用,真正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着力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高效运用网上立案、网络调解、远程视频接访等信息化设施,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各位代表、委员,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锐意改革,锐往创新,在服务保障仁寿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支持国家级全域天府新区建设的新征程中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名词术语解释
[1]公正提速:2016年初,眉山两级法院全面部署“公正提速”行动,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评估、拍卖等各个诉讼领域的高效运行机制,着力解决长期制约法院办案效率的各种问题,全面提升司法效率。
[2]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13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年4月,最高法院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全国法院深入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2016年4月28日,四川高院确定了“力争两年基本解决四川执行难”的总体目标。
[3]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5年4月,最高法院在眉山召开“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多元解纷“眉山经验”全国推广。2016年6月,最高法院出台《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要求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
[4]两抢一盗:刑事犯罪中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
[5]“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指法院借助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将协助执行通知发送到银行、交通、房管等部门,接收单位自动查询和协助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信息反馈至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指法院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手段,与金融机构实现专线连接,通过“总对总”的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
[6]司法责任制改革:涵盖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和省以下人财物统管等四项核心改革内容,最终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
[7]庭审实质化改革: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其本质要求是通过法庭审理发现疑点、理清事实、查明真相,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作用。
[8]涉案财务管理处置改革:刑事诉讼中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务司法程序方面的改革。
[9]内设机构改革:为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方式。2016年10月,省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6个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法院,仁寿县法院在列其中。
[10]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最高法院提出的建立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相关审执信息网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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