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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警方一周抓获多名嫌疑人, 涉及伤害、盗窃及寻衅滋事等

烟台晚报 2017-03-20 10:16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孙朝军通讯员芝公宣)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持续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连日来,芝罘警方经缜密侦查、严防布控接连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

3月11日,世回尧派出所接110指令:辖区某居民区有人打架。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当场抓获一名涉嫌猥亵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此人31岁,长岛县人。经查,3月11日晚,范某某酒后临时起意,跟踪妇女至芝罘区世达巷附近时采取捂嘴抠摸下体的方式猥亵。目前,范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13日,幸福派出所在胶州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经审查,2016年5月25日20时许,35岁的胶州人王某某在幸福十二村蔬菜批发市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期间王某某用斧头将受害人砍致重伤。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14日凌晨4时50分许,经架网布控守候,幸福派出所民警在幸福北路某削面馆将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吉木某各(男,28岁,彝族,四川省美姑县人,现在烟台无固定居所)抓获。“利剑行动”专案三组接到指令迅速派出警力介入该案展开侦查。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吉木某各对当日凌晨先后窜至芝罘区新胜路、福成家园居民家中及幸福北路某削面馆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盗窃现金及首饰、银行卡等物品,涉案价值1200余元,并交代称于10余天前在原籍购***毒品8克吸食。目前,吉木某各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审查中。

3月16日,幸福派出所通过外地协查,在福清市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将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的网上逃犯王某某抓获。经查,2016年12月30日凌晨,45岁的福建省福清市人王某某在幸福北路一水产市场内因琐事持刀将受害人捅成重伤后潜逃。2017年3月6日,芝罘分局将其列为网上逃犯。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16日,南大街派出所在分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的协助下,在芝罘区西玉树庄村附近一货场将涉嫌寻衅滋事的王某某(男,22岁,海阳市人)抓获。经查,3月4日22时许,王某某为泄私愤纠集曲某某、车某某等六人,持棍棒将辖区某酒店停车场岗亭及监控设施等内部物品砸坏,损失价值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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