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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买的新车其实是二手车

安徽商报 2017-03-18 15:00 大字

刚买的新车怎么成了二手车?4S店虚假宣传怎么办?销售企业“暗中掉包”又如何维权?昨日,安徽省合肥市两级消费者维权机构纷纷聚焦汽车消费问题。安徽省消保委在“走进诚信企业”消费体察活动第一站,就发布了安徽省汽车投诉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购车需要注意的问题。与此同时,当天上午,合肥市工商局表示,从3月15日起启动为期半年的汽车4S店及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数据】

这次,省市两级机构聚焦汽车消费,足见汽车消费投诉问题之多。来自安徽省消保委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12315及各级消保委受理消费者汽车咨询7401件,而2016年达到8402件,增长了13.53%。

昨日,安徽省消保委组织的“走进诚信企业”消费体察活动,第一站“走进江汽”,就抛出了汽车消费问题主要症状:汽车质量、合同类、以及售后服务类投诉。其中售后服务类投诉最多,主要表现为保养价格不透明、乱收费、不履行三包义务和售后服承诺等。

【案例】新车变成了“二手车”

此次发布的全省汽车消费十大案例中,两起案例是消费者购买新车后发现,自己买的居然是二手车。绩溪县消费者许先生投诉称,他花了111800元在绩溪县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某知名品牌汽车一辆。孰料,等他去4S店做首保时被告知其车在山东已做过首保,由此可以判定该车是辆二手车。

无独有偶,石先生花费约7万元在广德某汽贸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当石先生开着新车去上牌时,被告知该车合格证属于另一辆同型号的汽车,不能上牌,而持有石先生所购车辆合格证的汽车在绩溪已经上牌,石先生赶紧联系汽贸公司换车。2月14日,石先生将更换过的汽车开回家,当晚便发现该车已经被撞过,还有维修痕迹,多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辆翻新事故车。

虽然最终汽贸公司交付石先生一辆新车,但是汽贸公司将合同、身份证、发票、保险等全部扣留,要求石先生另外支付2000元才能拿走。汽贸公司的理由是换车过程中产生了亏损过大,不能公司单方面承担,消费者也要承担一部分。

4S店售卖“自创车型”

发布案例中,有一起4S店自创车型。去年,胡先生向合肥市消协投诉,反映自己在合肥某4S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荣耀版轿车,提车后发现该车型实为舒适版,认为4S店有欺诈行为要求退车。而4S店解释荣耀版是在舒适版的基础上加装了导航、行车记录仪、智能车窗等配件,在销售时已将此情况告知了消费者,自身并无过错。

经调查,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虽然4S店声称车展现场有配置单供消费者索取,上面记载了荣耀版是由舒适版加装配件而来的,但作为厂家授权销售的4S店没有在销售合同中标明真实准确的车辆型号,致使实际车型与合同约定车型不符,未尽到全面详细的信息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

经双方协商,4S店给予胡先生7000元加油费的补偿,消费者同意这一解决方案。

■相关新闻

省城对4S店二手车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决定从3月15日至9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4S店及二手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检查六项内容。除了检查汽车4S店、二手车销售企业的主体资格外,还将检查汽车4S店、二手车销售企业的相关合同文本,检查有无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权利等“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等合同违法行为等方面的问题。

通讯员胡茵华传玺 记者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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