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何曾写过《七步诗》
□拾荒
《三国演义》第七十九回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曹操去世,曹丕嗣位,而曹植却躲在临淄,竟一不来奔丧,二不来朝贺,于是曹丕派大将许褚将曹植捉到邺城,欲杀之。其母卞氏闻讯哭至殿前,为曹植求情。曹丕碍于母命,指着墙上一幅水墨画要求曹植七步之内吟诗一首,否则就要“从重治罪,绝不姑恕”。岂料曹植“行七步,其诗已成”。曹丕又说:“七步成章,吾犹以为迟。”又命曹植以“兄弟”为题“应声而作诗一首”,曹植不假思索,口占成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曹丕闻诗,潸然泪下,收起杀心,但是贬了曹植为安乡侯。这段故事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其实这是小说家言,不足为训。
《三国演义》里的这个桥段取材于历史上的两部笔记小说集,一是南朝宋人刘义庆的《世说新语》,一是编纂于宋太平兴国年间的《太平广记》。《世说新语·文学》说,文帝令东阿王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曹植)应声便为诗一首:“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然,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首“煮豆诗”本为六句,头三句何时演化成“煮豆燃豆萁”一句,无定说。《太平广记》卷一三七《曹植》条说,文帝曾与曹植同辇出游,逢见两牛在墙间斗,一牛不如,坠井而亡。曹丕令曹植赋《死牛诗》,不得道是牛,亦不得云是井,不得言其斗,不得言其死,走马百步,成四十言。步尽不成,加斩刑。植策马而驰,遂揽笔赋诗:“两肉齐道行,头上带横骨。行至垴土头,峍(lù)起相唐突。二敌不俱刚,一肉卧土窟。非是力不如,盛意不得泄。”赋成,步犹未竟,重作《煮豆诗》。小说家罗贯中将这两个传说,附会在一起,置于同一环境,大加渲染,竟使世人皆以为是。
据《三国志·陈思王植传》载:曹操死后,“文帝即王位,诛丁仪、丁廙并其男口,植与诸侯并就国”。这就是说,曹丕即位后,诛杀了曹植亲信丁仪、丁廙及全家,曹植与已被封侯的弟兄们才各自回到自己的侯国中。既然是曹操去世、曹丕即位时曹植仍在邺城,就不存在不奔丧、不朝贺之事,当然也就没有“七步诗”、“应声诗”之事了。再者,《死牛诗》低俗无华,形同打油,可以断定不是曹植所作。第三,曹植本是“软骨头”,曹丕为王称帝后,他说过许多拍马屁的可怜话,如“明明天子,时笃同类,不忍我刑,暴之朝肆,违彼执宪,哀予小子”之类,他哪有胆量敢在众目睽睽之下作出含义如此尖刻的诗。另外,曹丕虽然对曹植恨之有加,但不可能用命作“七步诗”之法,达到杀害曹植之目的,因为这样做,过于暴露其阴险残毒的面目。
倒是有一件事可能与此有些关涉。《三国志》载,“黄初二年,监国谒者灌均希旨,奏‘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有司请治罪,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黄初二年,曹丕称帝第二年,监国谒者灌均人品卑劣,想奏曹植一本,治罪于他。而曹丕“以太后故”,只是贬曹植为安乡侯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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