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醇儒廉吏卫承芳之① 忠肝义胆冠朝野 □文/图 杨建华
[摘要]□文/图 杨建华
卫承芳故居旧址古水井卫承芳,字君大,号淇竹,又号拱宸。达川区亭子镇人。明代隆庆二年(1568年)上京科考,位列第三甲第83名,赐予进士。隆庆三年(1569年)调任湖广德安府应城知县(现湖北孝感市应城市),任期满回南京吏部清吏司主事。万历十年(1582年)外任浙江温州知府6年。万历十六年(1588年)卫承芳调任徽州知府(现安徽省黄山市徽州)。万历二十年(1592年)由徽州府知府升为浙江兵备副使,因病请假回老家养病达13年;这年夏天,被任命为山东参政,到任不久,被调回南京任鸿胪卿(外交事务官员)。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任太常寺卿。死后赠太子太保,谥清敏。
——译自《明史·列传卷一百九》
明代万历后期,帝王怠于朝政,昏庸奢侈,朝野动荡,由于皇帝离京,留都南京的群臣无为。卫承芳在户部和吏部任上,敬业勤政,恪守忠诚,秉志廉洁,忠直为官,铮铮风骨,上对朝廷“清忠正直”,下对黎民“清白自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享年73岁。这位去世于任上的阁臣高官,因清白自矢,家无积蓄,归葬之日,其子孙卖去田地房屋才办完丧事。
有关资料表明,卫承芳属达州明清两代最高的文职官员,被誉为“三朝元老”“一代醇儒”,为官清忠正直,为人朴实厚道。
坚定心志
廉正清忠官拜阁臣
磊落于堕庸之帝王,清忠于腐败之朝堂。明万历十六年(1588年),任温州知府的卫承芳,以廉正善抚于民生,重修鹿城书院,建庙堂,兴工商,重农耕,百姓安居乐业;升浙江副使的卫承芳,其清廉、务实、奉公;又官至山东参政,江西巡抚,在两地为官期间,严以律己,拒绝贿赂,政绩卓著,得到皇帝的褒奖,官拜户部尚书。当他回到留都南京之后,看到的是奸臣虎视眈眈,内阁纷争四起,贪腐愈演愈烈,行贿受贿盛行,自上而下腐败泛滥,内忧外患造成国力锐减,百姓生活苦不堪言。
值明隆庆皇帝登基,卫承芳寄望革新立志,重振雄风,期待“巩固边防,抵御外侵”的美好愿望如昙花一现,原本积弊深重的朝代,让他忧患不已。这位皇帝在后期不但沉溺于后宫春色、纵情享乐,还听信奸臣谗言,梃杖铮言规劝的贤臣石星,遣走了能臣徐阶。身居要职的卫承芳却不同流合污,把贤臣谏官当作榜样。
皇帝易主,又是新君。年仅10岁登基的万历皇帝,听信贤臣,勤于政务,治国锐气却未能坚持,偏听奸臣谗言,国运由此逐渐衰退。其后期不理朝政,经常罢朝,挥霍无度,残杀忠良,朝野上下,人人自危。卫承芳拒绝贿赂,抵制潜规则,谨慎履职,忠诚尽责,声冠朝堂上下,因此拜为户部尚书,成为高龄“阁臣”。
坚守明德
丹心奏疏为民请命
皇帝无为,国运不济,朝纲迷乱,群臣尔诈我虞,腐败盛行,民不聊生。到了明神宗晚期,国库已经空虚,这位皇帝为了享受,荒诞地推行官吏“进俸”制度,以此衡量官员效忠朝廷为标准,再以“量才录用”加官封爵。
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全国设立20个“中使(太监)衙门”,增加税赋,派遣宦官到全国各地,横征暴敛,搜刮民脂民膏,不少乡村呈现“十室九空”的悲凉凄惨景象。
身为户部尚书的卫承芳,忧患于心,箴言规劝皇帝必须废除之,同僚苦言相劝,免遭杀身之祸,他却无畏无惧,对同僚陈言:前有贤臣杨继宗“性刚廉孤峭、人莫敢犯”激励自己;能臣严清“公廉恤名,中外师其廉俭,书问几绝”增添勇气;再有谢子襄“为人廉谨,历官三十年,不已家累自随”,以及曾泉“泉操行廉洁,服官勤敏”等前朝廉吏精神,给予他忠心请奏的力量和勇气,冒死奏疏皇帝,废除“中使(太监)衙门”,才能救民于水火之中。
卫承芳坚定“天道高远,民心是路”的灵魂指向,以怜悯百姓疾苦饥寒,体现清忠正直壮举,为民请命的大无畏精神,耿耿忠心却被奸臣从中作梗,认为年老体迈的卫承芳是多管闲事,当朝皇帝断然拒绝,又碍于他的品德声望,改任吏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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