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男子被电残铁路公司来赔偿法院认为公司未在高压电下树立警示牌
[摘要]法院认为公司未在高压电下树立警示牌
本报讯(记者周健)一名男子驾车经过漯阜铁路阜涡路铁路道口时,担心货车超高,于是他爬上车顶举起限高架。然而意外发生了,男子被铁路上方25000余伏的高压击中,严重伤残。法院判处铁路部门承担60%的责任,赔偿原告42万余元。
2015年6月,赵某驾驶一辆半挂车经过漯阜铁路阜涡路铁路道口。该处铁路限高4.5米,担心车上的货物超高,车主田某某爬到车顶,用手托起钢索材质的限高横杆。通过第一道限高杆后,田某某没有下车,因为对面还有一个限高杆。就这样,田某某站在车顶,随着车子往前移动。但他不知道,危险正在步步逼近。当他的身体进入铁路上方的接触网高压范围时,悲剧发生了,专门供给火车牵引动力电源的25000余伏的导线瞬间击中田某某。
事故发生后,道口值守人员立即报警并救援。
田某某虽然捡回一条性命,但是留下十级伤残。去年9月,田某某将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此案在颍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合议庭审理后,法庭当庭对案件进行了宣判,被告被判承担60%的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2万多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说法
因未警示而担责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地接触网带有25000伏以上高压,离地面高度6米,限界门两道钢索之间悬挂有警示牌,标明“限高4.5米”,但未标明 “高压危险”内容。在事故发生以后,限高处多了“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并且此后没有发生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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