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选择性赡养 出轨老父一纸诉状告儿女
父母年迈,然而,在赡养父亲还是母亲的选择中,3个儿女无一例外,均指向母亲。盖因父母数年前离婚,离婚根源在父亲有过错。“爸,你有退休金,又已再婚,赡养之事,莫来烦我们。”儿女厚彼薄此,老父该当何为?
对离异的年迈父母,儿女们如何赡养?赡养老爸与赡养老妈,孰轻孰重,孰先孰后,薄此厚彼行不行,选择性赡养,法律如何评说?
曾经有负家庭
今成孤家寡人
时间回溯到2012年1月,65岁的赵平与妻子周菊花横眉冷对,40年婚姻眼见要毁于一旦。赵平不想离婚,周菊花更不想离婚,但周菊花始终无法原谅丈夫的不忠。
再往前回溯到上世纪70年代初,湘中某县,赵平与周菊花经人介绍走到一起。婚后,一儿两女相继降生。赵平和周菊花非常喜欢孩子,特别是周菊花,与孩子的关系十分融洽,相比于严父,孩子们更喜欢慈祥的母亲。孩子们十分争气,上大学的上大学,学技术的学技术,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夫妻俩也不知不觉中步入晚年。
然而,一闲下来,赵平居然不甘寂寞有了外遇。赵平的地下情人叫钟娜,小他十来岁。2007年赵平提前退休,每天搓麻将。钟娜也是麻将桌上的堂客,一来二去,竟然好上了。
到2011年的时候,闲言碎语传到了赵平大女儿耳朵里。大女儿赵珊不敢告诉母亲,马上招来弟弟赵军、妹妹赵丽商量。商量来商量去,只能奉劝父亲悬崖勒马。可事情挑明了,赵平没怎么思量,更没有点头答应,而是继续与钟娜保持着关系。三姊妹拿父亲没办法。又过了几个月,周菊花还是知道了真相。
周菊花是那种眼睛里揉不得半粒沙子的人,除了离婚,别无选择。2012年4月,赵平和周菊花签订离婚协议,走完了40多年的婚姻历程。
年迈需要赡养
儿女选母弃父
离婚了,赵平没有与钟娜走到一起。过了一年多,经人介绍认识谢青,相互了解一段时间后缔结婚姻。半路夫妻是非多,各自有一本难念的经。赵平孤家寡人,儿女们鲜有光顾,谢青却恰恰相反,孩子们十分理解,时不时地来看望母亲。鲜明的反差让赵平心里不是滋味。何况,快70岁的人了,说生病就生病,一生病,一大堆问题马上来了……
先来说医疗费,上一趟医院,几百元撑不了几天,每月不到2000元的退休金经不起几次折腾;再来说照顾护理,再婚妻子还算不错,可总得有人轮换呀,自己的孩子来得少,走得快,对他一点儿不上心。很快,家庭氛围完全变了,谢青虽然没有提出分手,时不时地却要埋怨几句,谢青的儿女们对赵平也不待见。“赵军,爸身体不好,退休金既要治病,还要日常开支,过不下去了。人老靠子女,只能靠你了。”儿女不上门,赵平屈尊来到儿子家,要求赵军每个月给付1500元赡养费。“爸,这事儿我一个人作不了主,我得跟姐姐、妹妹商量一下。”父亲开口,赵军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将父亲打发走后的第二天,赵军就喊来姐姐、妹妹,一起商量父亲赡养事宜。“赡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我们都有儿有女,这方面,我们要为孩子们做好表率。”赵珊作为大姐,首先发言,表明了态度,紧接着话锋一转,作出选择:“我来赡养母亲。”“我也赡养母亲。”赵珊话音刚落,赵丽马上回应。
表明态度后,姐妹俩把目光投向赵军。对父母分开赡养,是当地很多家庭的作法,赵珊、赵丽选择赡养母亲,如果赵军选择赡养父亲,问题就迎刃而解。“父亲有退休工资,我也选择赡养母亲。”哪料,赵军同样把票投给了母亲。
能否厚彼薄此
法官如此评说
家庭会议结束,预估父亲不会接受结果,赵军没敢主动 告知 。 过了两周,赵平电话询问,才知道了儿女们的决议。无奈之下,赵平一纸诉状将儿子和女儿告上法庭。
赵平诉称,其和前妻育有一子二女,均长大成人,有工作,有收入,有能力。离婚后,3个子女只对母亲尽赡养义务,对他这个父亲不管不问,既无物质上的给付,亦无精神上的探望。其虽有退休金,但金额有限,身体康健之时,尚能应付,但最近两年来,年迈体弱,多次生病住院,据医院诊断,难有痊愈之时,今后入院治疗恐成常态。因退休金捉襟见肘,多次找儿女商量,要求儿女们支付一定赡养费,均被拒绝。特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每月每人给付赡养费600元。
被父亲告上法庭,赵珊三姊妹没有感到过多压力。背叛家庭,错在赵平,子女们在赡养问题上选母弃父,他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父亲对家庭不负责,他自己退休金足够生活,选择赡养母亲,那是子女的权利,对父亲的诉求,三姊妹断然拒绝。
2017年初,湘中某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年迈父亲曾经的背叛,会不会背上道德的枷锁,在这场赡养官司中给他带来负面影响;子女在赡养父母义务中,有没有选择权?厚彼薄此行不行?案件事实并不复杂,然而,法律与情理纠缠在一起,却颇为费人思量。
鉴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法官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但未能在父亲与子女间架起沟通桥梁,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当父母在一起共同生活时,对父母的赡养可一并进行,但当父母因分居、离婚或其他原因分开生活时,对母亲或父亲一方的赡养不能替代对另一方的赡养。父母分开生活时,子女父母协商约定分开赡养,即部分子女赡养父亲,部分子女赡养母亲,是可以的。但选择性赡养,一要基于父母子女间达成赡养协议,二要保证父母双方都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本案中,赵平离婚后再婚,子女应当赡养母亲,但对父亲赵平的赡养义务同样不能免除。赵平年迈,虽有退休工资,但收入尚不足以保障自身生活和医疗支出,有权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用。赡养与否问题上,赵珊三姊妹无选择权利,可以讨论的,只是赡养费的数额。对于赡养费数额多少,法律未有统一的标准,综合考虑被赡养人的实际需要、赡养义务人的能力和条件、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法院一审判决赵珊、赵军、赵丽每人每月支付给父亲赵平赡养费300元。
一审宣判后,赵珊、赵军、赵丽平静地接受了判决。
编后
赡养:厚无上限薄有底线
父母如何对待子女?一碗水端平,这是标准答案。子女如何对待父母?脑袋里蹦出来的词语,恐怕就不是一碗水端平这五个字了。人的认识中,父母抚养教育子女有太多的不对等,尤其是在父母能力有限时,重男轻女,重此轻彼,并不鲜见,所以一碗水端平才显得尤为重要。等父母老了,需要子女们赡养了,一来父母多在一起共同生活,孝敬父亲与孝敬母亲,有时难分开评价;二来若父母分开生活,终归不是无缘无故,背后定有故事。此时,子女赡养父母,多有喜好之分,厚薄之别,一碗水端平,内心无此要求,外在无此表现。
这其实无可厚非,因为,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履行,没有任何法律要求必须均等,厚此薄彼,或厚彼薄此,这个可以有。但不管父母哪一方,即便你不喜欢、不情愿,都应当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父母的赡养需要、自身的经济条件给付赡养费。像本案这样,赵珊三姊妹对母亲的赡养远优于对父亲的赡养,可以,但以此替代对父亲的赡养,不行。厚无上限,薄有底线,这是法律的底线,也是法律的高压线,千万莫要触犯。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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