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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新规如何化解难题 学校、家长“管不过来”催热“托管班”

黄海晨报 2017-03-09 11:30 大字
中小学生放学早,下午3点半、4点半接孩子,成了不少家长的头疼事。在学校课后服务普遍缺位的当下,商业托管机构的出现“解放”了一些家长,但鱼龙混杂的市场也埋下诸多安全隐患。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主渠道责任。专家认为,做好学生的课后服务工作还需要教育部门协调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并保障教师待遇和科学选择课后服务内容。

为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指导意见》要求中小学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此前,已有多地进行了相关探索:2014年起,上海市公办小学普遍向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课后免费看护服务;今年初,江苏省南京市下发通知,所有公办、民办小学实行“弹性离校”制度,为小学生免费提供延时照顾服务。

然而,仍有不少学校表示不具备提供课后服务的条件。学校、家长“管不过来”,商业性“托管班”应运而生。

“托管班”解决了一些家长的后顾之忧,但一些黑托管“乘虚而入”也埋下诸多隐患。很多托管班在民居内,人员密集且缺乏消防设施,一旦出现事故难以及时疏导。

“公益性托管”填补课后服务“真空”

针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校,《指导意见》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为破解“3点半难题”,一些学校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公益性托管”。上海爱心花园公益发展中心党支部书记朱旭明介绍,该机构自2013年起与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合作,每天3点半放学后由志愿者组织学生,以志愿服务的形式进行集中管理。

但课后托管不是社区的常态工作,街道和社区有较为繁多的日常行政事务,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接托管,困难重重。

化解“3点半难题”尚需多方联动

《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专家认为,这明确了课后服务的资金来源,将推动学校更加积极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生课后服务。

朱旭明说:“放学后学校空荡荡,社区本身也有学生‘晚托\’的需求,却苦于没有场地。如果教育部门、学校、社区、社会组织三方联动,由政府来购买社会服务,用好学校的场地和设施,能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服务。”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可采取“教育部门监管,学校出资购买,专业社工机构提供服务”的模式,开展常态化的校园社工服务,聘请社工长期在校工作。此外,建议民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具体规范,引导社区托管模式普及推广,并建立低偿机制补贴志愿者用餐、交通等基本支出,形成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同时对课后服务的内容作出了界定,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并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关键是要科学选择服务的内容,政府给予学校财政保障的同时,鼓励学校自主探索,提供各类免费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李保强指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属于教育福利范畴,是“学校社会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表现形式,不能将其作为教育上的“补课”行为和“赢利”策略。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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