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之感
记不清自己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文章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写的了,只隐约记得在小学三年级时好像就有一篇作文得了个全国的奖,后来那个精美的获奖证书被我做了垫板。
成年后,曾有一段比较潦倒的日子,有一句话说“贫瘠的土地会束缚了你的视野,艰辛的日子会阻碍了你的步伐”,还好,那时我的思想并没有被愚昧,我的精神也没有被麻木,与生俱来的坦荡自如的性情更是不会被改变,但总感觉到在心灵深处的某个角落里,有另一种东西的存在,不得排解,无法无力也无处倾泄,于是我想到了文字,并借其获得了一次次与自己直接对话的机会,让那些隐藏心底的本真彻底亮相,让那股积压日久的沉郁之气浩荡释放。也许就是从那时起,我一直坚强地保持着写作的激情和活力。
也所以,我无论写的是什么,其实都是为心灵上和骨子里的那些东西营建的一个载体,载体之上的那些东西正是我的本质所在。
时至今日,写文无算,却依然觉得那段日子里,趴在摇摇晃晃的铁架床上写出的“敢问长发女,舍我谁英雄”的句子,能够被我的那群自称“毫无出息”的兄弟们在失意醉酒后很豪迈地吼出它,是对我写作的最大的支持,也是至今我最大的欣慰。
其实对于我的文字,我自己的定义是“胡思乱想、胡言乱语”地在讲述“我的青春,思想,爱和记忆”。它们只不过是我在闲暇时,或醒着、或醉着、或迷茫着把我脑袋瓜里的那些“不安分”,随手记录在一张张触手可及的纸上,最多算得上是一个年欲不惑的闲散汉子的性情抒发而已。
而那些被我的“不安分”涂满的纸片会被我随手丢弃,常常被女儿捡起叠作纸飞机放飞,或被她早晨起床时睡眼朦胧地踩在脚下。幸存下来的,就是大家看到的这些。
文字发表出来,除了让自己释怀以外,更多的其实就是给大家看的,虽有几人能够去看,能否看得懂并不是很重要,但如果有人会读懂,并因此让我结交到三五至友,也就是给了我“稿酬”了———这是无价的。
而,这些与清高无关,这和一个文学爱好者对文字的敬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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