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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分为四个等级 D级单位监督检查每月至少1次

南宁晚报 2016-12-25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文艳玉 通讯员 陆启鹏)日前,南宁市率先在全区十四个地市印发《南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南宁市正式启动了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在构建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后,又进一步构筑事故控制的第二道防线,真正形成事故预防性双重工作机制。

该《办法》吸取了天津港危险化学品仓库“8·”大爆炸、青岛黄潍“·”中石化输油管线爆燃等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加以改进,通过制定风险分级评定标准,评估确定生产经营单位整体风险等级,由相应部门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管控措施实施差异性动态监管。

《办法》将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为A、B、C、D四个等级,级别由低至高逐级增加,A级为低风险、B级为一般风险、C级为较大风险、D级为重大风险,对应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的蓝、黄、橙、红四个等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风险分级评定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检查计划,实施差异化监管。其中,A、B级单位以自我管理为主,随机抽查为辅; C、D级单位则作为各县区、各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要求对C级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对D级单位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

根据南宁市产业结构、布局及其安全生产现况,《办法》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工业企业等九大行业确定为全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重点。

根据行业固有风险,在九大行业中确定了种企业类型安全风险等级的起评点。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尾矿库“头顶库”或列为一级消防重点单位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交易场、超市、体育场和地下空间经营场所等起评时至少要评为C级即较大风险以上。

此外,《办法》高度关注城市运行安全,明确要建立全市风险分级管控数据库,绘制分布图。对C、D级单位聚集密度较大的区域,定期组织开展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预防预警、联防联控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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