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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创新要避免负效应

南宁晚报 2016-12-19 00:00 大字

■张玉胜

月日,江苏盐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官方微博@盐城交警发布的交通规则提示引发了网友关注。这天下午,盐城交警一次性发出两张海报,提醒骑电动车的人们遵守交通规则。一张海报的文案为“像我们这个年纪,骑电动车一定要记住戴安全头盔,否则会被开奔驰宝马的同学认出来”,另一张海报的文案为“像我们这个年纪,骑电动车一定要记住停车不越线,否则在路口会被开保时捷路虎的同学认出来”。上述微博发出后,也招致一部分批评的声音。(月日《澎湃新闻》)

骑电动车戴头盔,既是遵守交通规则,也是对自己生命的爱护。在当下电动车销量快速增长、不戴头盔骑行司空见惯的现实背景下,盐城交警以海报形式提醒骑电动车的人们出行戴上安全头盔,既是践行其普法宣传的职责体现,也凸显对拥有电动车一族的人性关怀。其善意初衷毋庸置疑。不过,海报宣传也需注重社会观瞻,谨防产生歧义的价值观误导。

诚然,以“像我们这个年纪”的同龄口吻提醒,以“同学”相识的角度评判,不仅可以适用于各个层次的年龄段的人们,也的确不无接地气、人性化的和谐与幽默。但仔细品味两则普法海报的内容,却读出扭曲戴头盔本意、传递虚荣心理和挑逗同学关系的不妥之意。

戴头盔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骑行者的头颅安全,并非为了怕别人认出用来“遮脸”的工具。研究表明,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案例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占有相当高的比例。驾驶和乘坐电动车戴安全头盔,意在发生交通意外时对头部的重点保护,发生碰撞时头部损伤的概率可下降%。提醒戴头盔,是宣传保护头部重要性和佩戴头盔的防护功能。“怕同学认出来”显然与此南辕北辙。

人们出行原本是各行其道、毫不相干的正常行为,岂能是做给别人看的?为非机动车道上的骑电动车者提醒戴头盔,何必扯上行驶于机动车道的开豪车之人?戴头盔的作用“在路上”,为何要安排骑电动车者与“开奔驰宝马”“开保时捷路虎”的老同学相见于“路口”?难不成就是要笑看买不起四轮坐骑、只得乘两轮电瓶车者的“落魄”?也许,人们可以从盐城交警的海报中,读出开豪车以安全带护身,骑电动车以头盔护颅的悬殊落差,其“嫌贫爱富”的价值观隐喻显而易见。

交警宣传交规、提醒人们骑车戴头盔,没有错,加点诙谐打趣的广告用语,更可规避高高在上的训教与刻板。但广告创意却不可偏离健康向上的舆论导向,不可忽视宣传内容对价值观诠释和对观瞻正面的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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