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公安部就《警察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新增57条内容 袭警构成犯罪者 将从重追究刑责

南宁晚报 2016-12-04 00:00 大字

公安部网站日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稿从原有的条增加至条,对这部法律进行了较大的修订,其中不乏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内容。

草案首次提出“袭警的处理”,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还明确了何种情形下民警可以使用武器及警械的内容。此外,草案稿还拟规定,将每年7月6日定为人民警察日。

袭警处理

构成犯罪的从重追究刑责

对于长期以来业界增加“袭警罪”的呼声,修订草案第六十九条中提出了“袭警的处理”。

以报复、泄愤为目的,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杀害人民警察及其近亲属或者实施其他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排除执法干扰部分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人民警察的正常执法活动,不得要求人民警察实施法定职责以外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干预执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另外,修订草案中明确从事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工作满二十五年或者在特殊岗位、艰苦边远地区从警满二十年的人民警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并享受正常退休的待遇。

使用武器

根据情形明确规定和授权

与老版《警察法》相比,修订草案稿中,明确了何种情形下民警可以使用武器及警械的内容。

关于警械使用规定,修订草案稿中提出,“人民警察遇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或者人身、财产安全需要当场制止,以及以暴力方法抗拒、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袭击人民警察的情形,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关于武器使用规定,修订草案稿明确提出,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例如,以暴力、危险方法抗拒、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为了拦截危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且拒不听从人民警察停车指令的车辆,或者为了排除危及人身安全的动物的侵害,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此外,人民警察遇有发现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属于明显怀孕的妇女或者儿童,或犯罪行为人处于人员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不得使用武器。

实施管制

必要时经批准可网络管制

修订草案稿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者发生上述灾害、灾难、事件的紧迫危险,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采取设置路障、划定警戒区,限制、禁止人员、车辆的通行、停留、出入等交通管制或者现场管制措施。必要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实行网络管制。

举行重大活动、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目标时,可以采取前款措施,同时可以实施安全检查、人员审查、电子封控等措施。

该修订草案中还明确,人民警察因公受伤的,医疗机构应当无条件及时予以救治。人民警察院校学员、警务辅助人员因公致伤致残或者牺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和保险保障。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致残或者病故的,国家对其近亲属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提供特别照顾和帮助。

综合新华社、央视报道

新闻推荐

北京航天飞行控制中心,青年科技工作者引起关注 80后“老司机”遥控“神舟十一”

北京航天飞行控制中心指挥控制大厅,80后已经成为中坚力量新华社发今年9月16日,天宫二号升空后,微博网友“@冬夜镜尘”发了一条微博:当年杨利伟飞天时,飞控中心大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家。这才多少年,镜头...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