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回应舆情 提高政府公信力
数据
统计分析显示:
通过政务新媒体回应舆情的占%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对今年1—月的多起舆情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数据显示,目前政府回应率超%,超八成事件在小时内得到回应,首先通过政务新媒体回应舆情的占%。
今年8月出台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进一步提高政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的开通率,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和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提升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如今,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认识到,互联网时代面对舆情需要创新思维,更加注重通过新媒体领域发声。
(吴姗 张欣/月日《人民日报》)
观察
国办三次发文强调对舆情快速发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国办印发的《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中提到,“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小时内予以回应。”而今年4月国办印发的《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也进行了类似要求。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黄璜认为,国办三次发文强调,足可见目前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尤其是特别重大的事件,是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准确的声音予以澄清说明,容易引起社会心理恐慌,从而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因此政府及时回应关切,不仅能够及时引导舆情,稳定社会情绪,也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沙璐/月日《新京报》)
声音
有些确实属于专业领域的舆情热点,由政府回答不如由专家回答。比如,去年6月的“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中,公众质疑的不少问题都是专业性问题,及时由专家出面解答,有效阻止谣言进一步传播。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传媒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黄楚新
舆情是社会的皮肤,是社会时势的晴雨表。舆情的发生,其实是由现实社会问题决定的。管理者应加强舆情日常监测,提前发现、及早解决社会的深层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喻国明 (《人民日报》)
举措
多地制定配套措施
安徽:对六类政务舆情需重点回应
日前,安徽发布的《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提出,对六类政务舆情需重点回应,包括: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福建:用两年时间轮训新闻发言人
福建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以及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安全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防范、避险和服务类信息。利用两年时间,轮训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各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和新闻发言人。
宁夏: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助共享
日前,宁夏下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的通知》。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博客、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通过巡查即时掌握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工作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同级党委宣传、网信、政务公开等工作机构和相关政府网站、政府热线、政务微博等主管机构核实衔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云南:建立政务舆情回应约谈制度
月中旬,云南发出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各部门对于政务舆情回应情况都将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同时,云南还将对于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擅自发布有关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综合《人民日报》《海峡都市报》《春城晚报》、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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