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农村公路不能“数据美,隐患大”

百色早报 2016-12-26 00:00 大字

 

今年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第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于8月至月在全国个省区市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日前,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农村公路的危险路段已超过万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以上,亟待增设安全防护设施。近十年来,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公路。目前全国约万公里农村公路需要大中修,占总里程的四分之一。(月日《西宁晚报》)

“要想富,先修路。”农村公路的建设状况,不仅事关乡村通行条件能否改善,还事关能否将农村的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能否开拓农村市场,加强城乡交流,带动群众致富。可喜的是,上述报道称,截至年底,我国农村公路里程已达万公里,农村公路在全国公路总里程中占据很大比例,打通了公路路网的“毛细血管”。然而,比成绩更值得关注的是隐患。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诸如隔离护栏、安全岛、地面标线等明显不足,常见违法摆摊设点或晾晒谷物,路面长期严重破损未修复等问题,的确亟待引起足够重视。

为何会出现%的农村公路有隐患,%的农村公路需大中修?一方面要承认的是,在早期建设农村公路时,所遵照的标准较低,路面应有多宽多厚多硬,安全、防护排水设施与晴雨通车能力要达到什么程度,可能都不像现在这样要求严格,致使农村公路抗灾抗碾压等能力较弱。另一方面,不仅建设标准低,养护标准也低,再遇到超载、超限、超速的运输车辆得不到控制,有的地方据说对此无人能管,或无人敢管,农村公路就更容易成为“脆弱之路”。这种情况造成的农村公路隐患,可以说,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因素。

换言之,农村公路其实普遍存在一种“重建设、轻管理”的弊病。对公共设施建设,我们早有一些口号式的说法,叫做“建养并重”、“三分建七分养”。有个别地方能对农村公路予以全面、正常、规范养护,然而,有不少农村公路的管理部门除了对超载、超限、超速无人能管、无人敢管之外,还对老百姓违法摆摊设点或晾晒谷物的做法听之任之,对破损、缺失了的安全、防护排水等设施,也不予以及时维修或更换,连地面标线磨损严重而看不清楚,他们都不曾重新划一次,几乎没有任何养护行动。这无疑是在养痈遗患。

要让农村公路在“数据很美”的同时,不陷入“隐患很大”的尴尬,一方面,要提升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标准,提高其抗灾抗碾压能力,增强警示桩、防撞墩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等硬件建设。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和占用农村公路行为进行严查严纠严处,以维护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可适当充实基层交通执法力量,以严格执法来保障农村公路无恙和老百姓出行安全。此外,对不及时进行养护和维修的农村公路,不管是否出了安全事故都要问责,以此倒逼管理部门提高对农村公路的管养自觉。

农村公路有多长,治理的责任就有多重。□何勇海

新闻推荐

教育部: 加强预防应对学生欺凌等 发生重特大事故将追责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公布,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溺水、事故、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等重点问题预防与应对,教育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及时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