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覆盖交通事故校园欺凌等治理情况
[摘要]覆盖交通事故校园欺凌等治理情况
据新华社北京月日电 为保障学校安全,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公布《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明确了6个方面的督导内容。
专项督导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各级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治理体制、机制和治理能力、措施的建设、落实等情况。
督导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督组织管理。检查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中小学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岗位安全职责,落实资金、资源情况。二是督制度建设。检查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中小学“三防”能力建设情况。三是督预警防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和预警公告情况,中小学安全教育、安全风险预防工作落实情况。四是督教育演练。检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参与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情况,中小学开展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情况。五是督重点治理。检查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小学对防溺水、交通事故、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和心理、行为咨询与矫治等重点问题的预防与应对情况。六是督事故处理。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安全事故应对、处理与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组织实施事故救援、调查、善后处理和责任认定、追究情况。
新闻推荐
韩小乔近日,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现实中,物防与技防已受到相对的重视,贯彻落实《意见》更应重视“心防”。众人围殴、拳打脚踢、敲诈勒索、言语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