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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身患尿毒症 法官病榻前调解难题

南宁晚报 2016-11-21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杨超)赵某承租了某公司商铺,在租期满后,公司场地面临拆迁。赵某一家却不愿意搬离。了解到赵某目前身患重病后,兴宁区法院主办法官来到他病床前倾心调解、谈心。日前,在法官的努力下,这起特殊的执行案件得以妥善调解。

2013年底,赵某承租了某公司一间商铺,租期一年。期满后,公司场地面临拆迁,无法再与赵某续签租赁合同。该公司多次催促赵某搬离,都遭到拒绝,便将赵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兴宁区法院依法判令赵某腾空并搬离讼争商铺及房屋,并缴纳相应的租金。

在立案执行后,主办法官到该商铺调查了解到,赵某目前身患严重的尿毒症,且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子女尚在校读书。赵某的医疗费用及一家人的生活费用均来自经营该商铺所得,这也是他们坚持不愿意搬离的原因。而另一方面,商铺距离拆迁仍有一段时间,搬迁工作并非迫在眉睫,且除了该商铺外,仍有其他一些商铺在经营中。主办法官决定从这方面寻求突破点,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法官多次前往医院探视和劝解,一次次病榻前耐心的沟通调解后,赵某终于表示愿意与申请方就搬迁一事商谈。

执行法官随即召集申请方代表与赵某面对面交流,最终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恢复交纳拖欠已久的商铺租金,并承诺支付租金至讼争商铺真正动工搬迁之日,届时被执行人无条件搬离该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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