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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肉松咋骗了消费者这么久

西部商报 2016-11-08 00:00 大字

屈正州

近期,有市民爆料称,市面上销售的绝大多数肉松类产品配料为“猪肉味豆粉松”,这种豆粉松“原料跟猪肉无关,是豌豆粉加猪肉香精混合而成”。记者调查发现,加入了少许肉粉的豆粉松“假扮”肉松做内馅儿,几乎已是烘焙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厂商为了降低成本,使用的并非真正的肉松。(11月7日《北京青年报》)

将肉除去水分后制成的粉末叫肉松,豌豆粉、大豆粉混合了部分肉粉则叫肉粉松,二者区别很明显,不是一回事,但长期以来,消费者吃着由肉粉松制成的“肉松”食品,却浑然不觉。商家“挂羊头卖狗肉”,乃逐利本性使然。纯肉做的肉松成本太高,就用豌豆、大豆做的豆粉掺肉,这种肉粉松食品大大降低了制作成本,却将不明就里的消费者蒙在鼓里,成了被其糊弄的“冤大头”。明白了“肉松食品”的真相,人们大概再无从保持淡定。

无良商家以次充好,鱼目混珠,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涉嫌欺骗消费者,固然应当严肃查处。更应追问的是,肉松食品“以粉代肉”这一乱象长期存在,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何以放任自流,置若罔闻?消费者面对肉粉松、肉松这类扑朔迷离的字眼,常难辨真伪,那么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就在于戳穿商家的这套把戏,以严格的行业、市场监管规范厂商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其诚实经营。遗憾的是,在这一行业潜规则被揭穿过程中,职能部门可说是缺位的。道破这一“天机”的,依然是肩负社会责任感的媒体。

诚然,肉松食品乱象的产生,跟目前肉松类制品的统一标准付之阙如不无关系。但是,建立健全相关标准固然时不我待,在当下,监管部门也并非就无所作为。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已有一年整,良法还需善治,只有依法将市场监管的触角伸向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层面,做到监管无死角、无遗漏,类似“以粉代肉”的肉松食品乱象,才终会禁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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