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神器”多 购买需谨慎
图为市区某商场摆放的取暖电器。本报记者乔斌摄
本报讯(记者乔斌)随着气温骤降,铜城的天气越来越冷。电热水袋、电暖宝、电热毯……各种外形新颖的取暖小家电纷纷上市,受到消费者青睐。但是不合格的取暖小电器会给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近日,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要正确选择使用取暖小电器,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气温骤降取暖小家电卖得火
10月30日,记者在市区义乌商贸城等多家商场看到,许多电器专柜都摆满了不少取暖小电器。这些取暖小电器种类繁多,有电热水袋、电暖宝、电热毯等,而且造型别致,让人眼花缭乱。
一商户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售卖的产品主要产自浙江等地,价格从15元至200元不等。张先生介绍,由于白银今年天冷得早,像取暖宝、电暖袋这些小型取暖设备,都卖得不错。
不同种类的取暖设备需针对性购买
对于取暖小电器的热销,市消协提醒市民,针对不同种类的取暖设备,消费者应该按照产品特点进行针对性选择。
在选购电暖热水袋时,消费者应首先查看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看电暖热水袋上的电源线接口是否有裂纹或其他安全隐患;其次,检查电暖热水袋的密封是否完好,可以360度旋转一周,查看是否有漏液现象,切记不能用力挤压。
在购买电暖宝时,由于其属于低压电器产品,所以消费者一定要看产品有没有3C认证标志。
除此以外,市消协表示,取暖小电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价格相差悬殊,大到专业电器市场,小到路边夜市都有此类商品销售,消费者有时贪图便宜,购买了一些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址、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由于这些取暖小电器没有严格的质量检测,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标志和说明\’不符合规定,在使用中容易给消费者造成危害,所以一定要谨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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