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指令,留不住农村学校
消息传来,一片惋惜。这是教育部在日前发布一项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问题的通报时,带给社会的第一反应。通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做好规范布局调整工作,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和强行撤并,严格撤并条件,优先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切实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撤都撤得差不多了,可谓木已成舟,教育部再把这个规定抛出来,网友难免吐槽——早干嘛去了?
中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撤大并,是从1998年开始的,教育部当年明确提出,“农村学校从现实和长远出发,更应优化结构,调整布局,适度集中办学,加速改革发展”,虽然农村反对声不少,但各地基本上按照“村不办小学,镇不办中学”的思路,结果几乎是把方便留给了政府办学,困难留给了学生和家长。据京华时报报道,仅2000年至2010年,中国农村平均一天消失63所小学,30个教学点、3所初中。平均每过一个小时,就要消失4所农村学校。更糟糕的是,即便到了2008年至2012年的4年时间里,由于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遥远、寄宿开支等等现实困难,仅小学段,全国农村学生辍学率由 5.99‰,上升到了8.8‰。
其实在大撤大并过程中,教育部并非没有相应的限制要求,甚至在2006年的时候,还专门发文要求各地,“校园、校舍等办学条件较好,又具有一定生源的学校,要尽量予以保留”,“不得简单从事,强行撤并”。但是这种事后的纠偏,这种建立在延续“布局调整”政策思路之下的指导性通知,已经无法有效阻止各地大撤大并的兴致。到了2012年9月,全国农村出现的反对声音,以及撤点并校的负面效应,引起了国务院高度重视,由此发布意见,明确要求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暂停学校撤并。
然而事隔4年之后,这项禁令在许多地方依然成为废纸一张。这便是此次教育部在通报中举例说到的,云南施甸县在撤并摆榔民族中学过程中,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事件。
不该撤并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也被撤了,明令要求暂停学校撤并的依然在撤。这些乱象的持续出现,一方面有政策粗放的原因,也有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政绩观、利益化、图省心、求拔尖的各种权力任性有关。
今天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借此“东风”再来一番大撤大并的权力又心痒痒了。撤并意味着土地可以周转,意味着教育投入的“负担”可以减轻,还可以在拆拆建建中拉升GDP。这种只管自己日子好过、不管孩子和家长求学困难的任性,是靠一纸接着一纸的通知、意见、通报,无法根治的。教育部门规定,明显撤并错了的应该重新恢复,但是迄今为止,全国农村有多少地方真正恢复了、执行了? 摘自《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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