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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钱财家庭欲四分五裂巧调解法官倾心护亲情

汉江晨刊 2016-10-25 00: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郑盈盈)近日,原告王某、何某甲、何某乙与被告何某丙、第三人何某丁、刘某涉案标的147万元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在平利大贵法庭开庭审理并成功调解。

本案的当事人之间关系复杂。原告王某与原告何某甲、何某乙是母子关系,同时王某也是何某丙、何某丁的继母,第三人刘某是何某甲、何某乙、何某丙的祖母。在作为丈夫、父亲、儿子的何某死亡后,这个关系复杂的大家庭发生了巨大变化。2015年,因煤矿事故何某因工死亡,留下一堆妻儿老小。在与矿方达成赔偿协议后,矿方赔偿了147.5万元。其中12.5万元作为处理何某后事的费用,由原告王某支配,其余的135万元存入银行。为防止双方任意妄动这笔“卖命钱”,存折、密码分别由王某和当地村委会分开保管。对这135万元,原被告就分割问题争执不下,在当地调解组织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 ,原告王某与年幼的儿子何某甲、何某乙将被告及第三人诉至法庭,要求法庭依据法律分割这笔赔偿款。

第一次庭审中,因被告对何某甲与死者何某的父子关系提出异议,使庭审陷入胶着状态,只能休庭。第二次庭审时,双方当事人又为办理后事的12.5万元的去向争执不下。原、被告双方只承认曾从135万元中分别预支了3万元、1万元,对矿方赔付的147.5万元具体由哪些项目组成,当时并没有细化,仅查得协议上有王某、被告何某丙以及她代何某甲、何某乙、何某丁、刘某的签字。至于协议的内容,原、被告双方均表示记不清楚。

面对案件中的多个存疑问题,合议庭3位法官详细翻阅案卷,细查证据、走访实地了解情况。想到此类案件关系一个家庭的和睦团结,合议庭法官启动了调解程序,“一对一”、“背对背”倾听双方诉求,耐心辨法析理,从讲法理到谈情理,逐一做工作。最终,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王某、何某甲、何某乙3人分得70万元,被告何某丙与第三人何某丁、刘某分得61万元,一家人重归于好,避免了亲人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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