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钱财家庭欲四分五裂巧调解法官倾心护亲情
本报讯(通讯员 郑盈盈)近日,原告王某、何某甲、何某乙与被告何某丙、第三人何某丁、刘某涉案标的147万元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在平利大贵法庭开庭审理并成功调解。
本案的当事人之间关系复杂。原告王某与原告何某甲、何某乙是母子关系,同时王某也是何某丙、何某丁的继母,第三人刘某是何某甲、何某乙、何某丙的祖母。在作为丈夫、父亲、儿子的何某死亡后,这个关系复杂的大家庭发生了巨大变化。2015年,因煤矿事故何某因工死亡,留下一堆妻儿老小。在与矿方达成赔偿协议后,矿方赔偿了147.5万元。其中12.5万元作为处理何某后事的费用,由原告王某支配,其余的135万元存入银行。为防止双方任意妄动这笔“卖命钱”,存折、密码分别由王某和当地村委会分开保管。对这135万元,原被告就分割问题争执不下,在当地调解组织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 ,原告王某与年幼的儿子何某甲、何某乙将被告及第三人诉至法庭,要求法庭依据法律分割这笔赔偿款。
第一次庭审中,因被告对何某甲与死者何某的父子关系提出异议,使庭审陷入胶着状态,只能休庭。第二次庭审时,双方当事人又为办理后事的12.5万元的去向争执不下。原、被告双方只承认曾从135万元中分别预支了3万元、1万元,对矿方赔付的147.5万元具体由哪些项目组成,当时并没有细化,仅查得协议上有王某、被告何某丙以及她代何某甲、何某乙、何某丁、刘某的签字。至于协议的内容,原、被告双方均表示记不清楚。
面对案件中的多个存疑问题,合议庭3位法官详细翻阅案卷,细查证据、走访实地了解情况。想到此类案件关系一个家庭的和睦团结,合议庭法官启动了调解程序,“一对一”、“背对背”倾听双方诉求,耐心辨法析理,从讲法理到谈情理,逐一做工作。最终,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王某、何某甲、何某乙3人分得70万元,被告何某丙与第三人何某丁、刘某分得61万元,一家人重归于好,避免了亲人反目。
新闻推荐
——宝鸡市渭滨区经济社会发展掠影改造后的石坝河扶贫中蜂养殖培训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新貌丰富多彩的农村文化生活渭滨区首届“互联网+"创业创新大赛成功举办枣园村移民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