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置挥刀伤人的精神病症患者?银海区法院决定依法执行强制医疗
本报讯(记者 王海珍 通讯员 彭美英)因觉得有人跟踪并想谋害自己,内心恐惧,于是拿着菜刀在房间乱砍,砍伤了同住的朋友及自己……9月6日,银海区法院决定对精神病患者王某庆依法执行强制医疗。
据了解,王某庆,山西人,2015年11月与王姓朋友应邀到北海找工作,两人一起住在老乡家,并同住一个房间。2015年11月28日凌晨,王某庆感觉有人想要杀害其及家人,于是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返回卧室砍向熟睡的朋友,致其全身多处刀伤、骨折,同时王某庆自砍致伤。
经鉴定,王姓朋友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2016年1月2日,司法鉴定所对王某庆进行鉴定,查出王某庆作案时存在语言性幻听、被害妄想等精神病症状。经鉴定,王某庆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2016年8月30日,银海区法院在北海市合浦精神病医院巡回审理该案。在庭审中,王某庆自称至今未婚,其父亲已故,母亲现已76岁,哥哥及父亲均是精神病患者,其病为家族遗传病。由于王某庆的法定代理人年事已高,开庭时王某庆的姐夫从山西赶来,在庭上表示同意对王某庆实行强制医疗。
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庆实施暴力行为,致一人轻伤一级,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其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王某庆符合强制医疗条件,该院遂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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