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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网贷是福利还是“负”利

甘肃经济日报 2016-09-13 00:00 大字

本报见习记者王少华

核心提示:“21岁的女大学生李婧茹,就读于大连开发区某高校播音主持专业。8月18日,李婧茹从河北保定返回学校。8月24日,父母把1.8万元学费打给她后,李婧茹的手机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她的男友也已失联。”这是最近两天各大网站比较受关注的消息,据初步猜测,李婧茹的失踪可能和她作为没有偿还能力的大学生,却在贷款公司有四万元贷款有关。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逐年提高。而作为当代社会的宠儿,大学生的物质需求更是增长快速。有些P2P 网络贷款平台就把目光放在了“大学生市场”这块大蛋糕上。如何在大学生们和网贷平台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是有关部门乃至整个社会无可避免要解决的问题。

大学网贷乱象丛生

“零首付”“零利息”“最快10分钟到账”……现在的大学校园从食堂到宿舍楼再到校门口,贴满了各种各样的宣传广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贷款平台盯上了没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以各种所谓的“优势”诱惑着他们,例如无需抵押、利率低、还款期限灵活等。而这些所谓的优势恰恰符合了大学生的心理,打消了他们心理的顾虑。2009年银监会下发通知,要求提高大学生办理信用卡门槛。此后,传统银行信用卡逐步退出大学生金融借贷市场,这也给校园分期网贷一类的业务提供了生存土壤。以P2P 为主,借助“网络+代理”模式的网贷平台,在大学生群体中飞速蔓延。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现在大学校园网贷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名校贷”“爱学贷”等为主的P2P 网贷平台,即由第三方提供借贷平台给学生提供贷款。一种是以“优分期”等为主的校园分期购物平台,比如学生想买优分期上的手机或其他商品,可以按揭购买。

除了前面两种方式,还有一种就是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比如淘宝网的“蚂蚁花呗”和京东的“白条”等就属于这种类型,也是一种先购物再分期付款的超前消费方式,只是这种方式审核严格,所以在大学生中普及率不高。

因为无需抵押,无需担保,只要登记学籍资料、身份证件即可获得大笔借款,所以有些学生在多家网贷平台进行贷款分期。然而大学生通常没有固定收入,还款能力弱,往往无法“明天”还上“今天”欠下的债,从而陷入“借新还旧”的借贷泥潭,无法自拔。

网贷背后悲剧频发

重庆大三学生秦某在网上贷款总计超过10万元,后无力偿还被迫睡在公园躲债,其患病的父亲也因此放弃治疗;福建大二学生小彬在网上贷款30万,被恨铁不成钢的父亲打断左手;广州某高校一位学生通过网贷公司借款1000元购置服饰,到期后无力偿还,经过几轮“借新还旧”,居然累计欠下近7万元的巨额债务。

而最令人痛心的就是郑州大学生小郑。小郑因迷恋足彩,输光生活费后,开始通过网络借贷买彩,继而冒用同学之名借贷,最终欠下60多万元巨债,无力偿还后在今年3月份从青岛市一宾馆8楼跳下死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此前郑某因还贷压力,曾先后4次自杀,其中两次跳湖,一次撞车,一次吞食了200片安眠药。21岁的郑某从2015年1月开始买足球彩票,并下载了各种足彩APP。从最初两元开始,慢慢加大投 注,变成100元、200元……郑某不仅输光了生活费,还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买彩,继而冒用或请求同学帮忙借贷。经学校统计,自2015年开始,郑某共借用、冒用28名同学的身份证、学生证、家庭住址等信息,分别在诺诺镑客、人人分期、趣分期、爱学贷、优分期、闪银等14家网络小额贷款平台,共计贷款58.95万元。在了解到郑某借款信息后,郑某远在郑州市农村的家人先后帮郑某还款10万元,后来再无能力还款。郑某的突然去世,让其60万元网贷该谁还成了变数。由于用的是28名同学的身份信息,按合同约定,郑某去世后,郑某借款风险就转到同学身上去了。后经过协商,网贷平台消除了28名同学的借贷信息。

网贷整改刻不容缓

网贷扎根校园,由此引发的极端事件备受社会关注,也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银监会在8月24日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将整改校园贷。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网贷处处长许晓征表示,针对校园“网贷”,管理办法中特别增加了“对于借款人要具备与还款能力相匹配”的要求,以及“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停”是对涉及类似暴利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校园“网贷”的新业务。“整”是对现存的校园“网贷”业务要进行整改,包括增加对借款人资格的认定,增加第二还款来源,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移”是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移交相应部门。“教、引”是加强教育引导,增加学生合理的消费观的培育和引导,来规范校园“网贷”行为。

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监测机制。高校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报请金融监管部门、公安、网信、工信等部门依法处置。

除国家机构之外,各省份也相继出台一系列规范限制政策。

今年3月30日,我国首部省级地方性金融监管法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出台。条例中明确规定,地方金融组织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和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未履行如实告知或者风险提示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月30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关于规范深圳市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通知称近期,部分分期、P2P、 电商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面向学生发展的校园网贷,出现了虚假宣传、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等乱象。《通知》通过九条内容,从风险提示、信息审核、借款成本、贷款用途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对校园网贷进行规范。

除了有关的政策法案限制整顿之外,大学生自身也要审时度势、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还贷能力办理校园分期网贷业务,避免出现无法偿还贷款的尴尬现象。家长和学校老师平时也要正确引导学生的消费观、人生观,让学生形成良好的金融意识,消除学生的攀比心理,不要一味地追求名牌。

现在正当开学季,大一新生刚刚步入校园,正是脱离家庭“束缚”,想要尝试新鲜事物的时候。而如何在大学生们和网贷平台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是有关部门乃至整个社会无可避免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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