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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行理应得到呵护

白银日报 2016-09-29 00:00 大字

王鹏程

傍晚时分,公交车靠站,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三步并作两步,还是略显蹒跚,吃力地上了车。但似乎并没有人愿意让座,老人佝偻着腰,手扶座椅望向窗外。只听见老人身后座位上的小女孩喊道:“爷爷,坐我这儿吧!”老人转过身重重地坐了下去,他说,“谢……谢你!”“不用谢,爷爷,这是小事,也是我们应该做的。”小朋友说。“小事……也是善行,每一个善行都应该得到感谢啊!”老人嘴角划过慈祥的微笑,宛若天边的晚霞,映红了整个车厢。

下车后,老人的话一直在我耳边回响,引起了我的思考。是的,善行应该不分大小,我们要拓宽行善的概念,对那些“舍生取义”大善之举要鼓励,对那些举手之劳的“让座、让路”的小善之举也给予掌声,小事也是善行啊!只要有利于社会、有利于集体、有利于人的行为都是善行。

扶起倒地的老人,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向灾区捐款捐物,热情地给人指路,不乱扔烟头,拾金不昧……这一桩桩美丽的善行,绘就了一幅幅魅力无穷的画。因此,每一个善行都应该得到鼓励,每一个善念都应该得到呵护。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个人心中的善念,涌现出更多的善行,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那些发自内心的善行,如涓涓细流,如春雨润物,滋润每个人的心田。但是随着个人主义的盲目崇尚,以及价值多元化发展,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似乎没有了繁殖的土壤。慈善领域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抬头,诈捐、骗捐、强捐、索捐、勒捐等行为屡见不鲜,利益驱动下的不规范甚至虚假慈善等现象,让善行面临窘境,让善意遭到透支,更让行善者无所适从。

面对社会上行善诈骗种种乱象和窘态,如何助善念结出善果,成了各个层面善良人群最关心的问题。为此,国家适时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在建国以来尚属首次,从慈善信托、慈善服务到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细致入微的法律规范出台,让善念善行不再无法可依。在此值得提醒的是,为努力做到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地推进公益项目和慈善募捐活动,民政部颁发了首批16家慈善组织名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民政部依照自愿申请、依法审核、公开透明原则,确认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16家单位为首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据中新网9月2日电)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很多内容都牵动人心。这些条文让慈善行为有法可依,同时也将使打着慈善旗号作恶的行为受到严惩。

乐善好施、守望相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人提倡的“仁者爱人”,更是现代慈善理念的发端。助善念结出善果,是莫大的善行;对善行滋扰戕害,无疑是莫大的恶;大小善行,理应受到呵护。今年9月初,轻松筹凭借在大病救助项目上取得的显著成果,成功入选民政部首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之一。目前,注册用户已将近1亿,筹款项目100多万个,共获得1.7亿人次支持。同时,通过轻松筹网络募捐平台,越来越多的重病患者得到了救助,挽回了宝贵的生命。

善行理应得到呵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出台,必将使慈善从传统意义上的“扶危济困、扶老助残”的“小慈善”时代,步入政府主导的“大慈善”时代。必将亮剑护航,让慈善的游轮驶向每一个弱势群体,必将让“仁者爱人”的基因血脉在华夏子孙间代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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