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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护,与你我有关

滁州日报 2016-09-14 00:00 大字

[摘要] 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护,与你我有关

西涧论坛 飞鱼

原帖地址:http://bbs.chuzhou.cn/thread-334291-1-1.html

近日,发生在滁城的几起儿童人身伤亡事件,再次触动了家长们的敏感神经。前段时间,滁城一辆轿车在花山西路上行驶,不慎将一个突然跑出的4岁女孩撞飞。刚过去的八月,发能小区某户家长带着年仅两周多的孩子到房间内查看装修进度,期间,孩子独自跑到缺乏防护性措施的阳台上玩耍,不慎从高楼失足坠落死亡。而就在同月,滁城扬子小区8号楼一2岁男童从自家5楼窗台处坠落……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是父母手心里的宝,更是国家的希望所在。孩子的安全问题时刻牵动着父母的心,也牵动着社会的神经。但是,近来据相关媒体报道,由于家长监管失职导致孩子被动物咬伤、中毒、溺水、烧烫伤、坠落、交通事故、触电等事故频发,社会各方反响很大。其实,未成年人被动伤亡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现在这个问题之所以更加凸显,究其原因,笔者以为,一是随着时代发展,科技进步,社会伤害面随之扩大;二是社会贫富差距加大,极少数人观念扭曲,人为伤害因素增加;三是生活节奏加快,父母责任弱化,监管不力明显;四是人们对生命价值的认识越来越提升,媒体更加发达,报道全覆盖;五是现在绝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一旦遭遇问题,痛苦不堪。因此,笔者认为首要责任就是,无论什么情况下全社会都不能疏忽对孩子的安全监护,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须时刻紧绷“安全弦”。反之,家长的疏忽大意则是潜伏在你孩子身上的一大安全隐患。

当前,儿童安全问题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为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笔者以为,类似事件可以效仿国外及香港、台湾地区。父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立法可能过于严苛,在内地类似事件父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较为少见,公安部门可追责手段相对宽容。但是,身为父母确实有必要敲响生命安全警钟,作为未成年人尤其是婴儿的监护人,监护职责重大,不容忽视;政府的各类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在实施建设和设施安装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最大限度地减少被动伤害面。如高层建筑的防护设施、电力设施的防护网、交通道路的安全教育与处罚力度以及防溺水问题等;各级妇联和及相关机构经常开展儿童安全问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案例现身说法,这些相信会对一些粗心大意的家长起到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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