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家庭困难,可来申请资助
半岛记者战舒涵报道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金门路街道办事处获悉,具有市南区常住户口,并且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按照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困难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资助。据了解,因重大疾病、突遇重大事故或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特别困难的家庭,而且未获得市民政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残疾人联合会等资助的考生可申请本科3000元、专科2000元的助学资金。
困难家庭考生在9月9日前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收入证明、单亲证明、残疾证、病历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金门路街道办事处填报《市南慈善协会困难家庭大学新生资助金申请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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