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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提示:理性购买保健品 切勿听信夸大宣传

咸阳日报 2016-08-30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薛璐)8月2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切勿听信虚假夸大宣传。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多次接到群众举报:一些售卖的保健食品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现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该局高度重视,除进行现场答复外,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与当事人见面,了解情况,核实问题,并耐心做好解释说明。

市食药监管局指出,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也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保健食品和药品是有本质区别的:药品是治疗疾病的物质;保健食品的本质仍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它不是人类赖以治疗疾病的物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

市民购买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并且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会议销售和上门推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根据功能有针对性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还要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查询。

市食药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要谨慎对待保健品的宣传功效,对于明显夸大其词、具有诱导购买性质的宣传描述,不可一味轻信。尤其是老年消费者,不要盲目参加所谓的免费体验、免费参观、免费旅游等活动,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品。如果感觉身体不适或有疾病,不能用保健品替代药品,而应该到正规医院检查治疗,以免延误病情。遇有虚假宣传产品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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