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应该是真相
河南省周口市联合调查组29日公布了“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详细调查结果:1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3人涉嫌违法已移交司法机关。
今年2月,媒体报道了河南沈丘县王娜娜2003年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之后,周口市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历时两个月,走访查证相关人员440余人次,终于查明了事件真相。
妻侄从中牵线作假
据调查,王娜娜2003年在沈丘县二高复读并参加高考,分数为399分,填报“高职高专二批”志愿时选择“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将其录取通知书寄往沈丘县二高,收件人为其班主任秦淼,沈丘县二高收发员王素华收到后未将录取通知书及时送交秦淼。
2003年,在商水县二高就读的张莹莹(原籍商水)高考落榜,其父张合停(商水县电机厂下岗工人,现已退休)托其妻侄王子胜(时任周口建行人民路第二分理处主任,现任新郑市金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帮忙给张莹莹找学校上。王子胜找到朋友胡筱林(现任沈丘县二高党总支副书记)帮忙,胡当时在沈丘县二高教务处工作,负责高考报名、考生档案整理、考生通知书发放和保管。
9月初,胡筱林发现了王娜娜未被领取的录取通知书,按照王娜娜预留的电话,没有找到王娜娜。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已于当年9月2日开学,胡筱林就认为王娜娜已放弃入学,将王娜娜的录取通知书交给了张合停。
打字店“打”出假准考证
张合停、王子胜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在沈丘县城找到一家打字店,制作了王娜娜的假准考证、假身份证。张、王二人持王娜娜录取通知书和假准考证、假身份证,从沈丘县高招办领走王娜娜高考档案材料后,由打字店人员制作了带有张莹莹扫描照片、加盖假印章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格检查表,张莹莹比照王娜娜档案内容填好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后,重新密封。
2003年9月9日上午,张合停和张莹莹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张莹莹在新生报到处递交了录取通知书,填写新生信息,张合停递交了学籍档案。上学期间,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未对张莹莹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2004年5月10日,张合停到原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现荷花分局),以张莹莹户口与学籍档案姓名不一致为由,申请将其女“张莹莹”的姓名随其母姓变更为“王娜娜”。派出所户籍民警郭爱华受理,经派出所所长潘子建和分局副局长侯长建签字同意后为其办理了户籍变更,由“张莹莹”变更为“王娜娜”,备注曾用名“张莹莹”。
毕业后,张莹莹以王娜娜名字通过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并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河南大学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张莹莹(已更名王娜娜),通过自愿报名、学校组织选拔,被推荐到河南团省委作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成员,到淮阳县城关镇三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支教志愿服务活动,于2008年7月服务期满。2010年12月,淮阳县通过公开招聘选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张莹莹报名参加,并通过考试被聘为教师,分配至原来支教过的淮阳县城关镇三中工作。
2013年7月,张莹莹以离家较远、工作不便为由,向商水县教体局提出从淮阳县调入商水县任教的申请。因师资紧缺,商水县教体局研究后拟同意张莹莹调入商水县任教。经商水县编办审核同意,当年12月,淮阳县人社局、淮阳县编办、商水县人社局为张莹莹办理了调动手续。
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调查组认为,“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目前已有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胡筱林、王子胜2人已被开除党籍,其涉嫌违法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张合停涉嫌违法线索也已移交司法机关。
(新华社郑州4月29日电)
新闻回放
之前调查结果遭外界质疑
今年2月底,河南周口沈丘县人王娜娜反映,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她以为落榜便外出打工,之后结婚生子,在洛阳生活。去年,在办理一次银行业务时,发现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周口市随即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市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
3月19日,河南“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属实,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假“王娜娜”(原名张莹莹,周口川汇区人,其父母均为下岗职工)学籍、学历信息已被河南省教育厅按规定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河南省商水县教育体育局解聘。
据调查组介绍,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管理上存在漏洞,部分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未履职尽责,甚至严重失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
其中,现任周口市农科院院长杜纪格、现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院长周文一等3人,因在当时的招生和学生工作中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副局长侯长建、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所长潘子建等3人,同样因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被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行政警告等处分;王娜娜当年所在班的班主任及所在学校的收发员、教务处工作人员也被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等处分。
3月20日,新华社发表评论质疑调查结果,称“王娜娜事件”调查不能烂尾。文章说,纵观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对每个人的处分依据太多语焉不详、一笔带过。而公众最关心的,顶替者如何冲破重重关卡完成冒名顶替并顺利毕业,在调查报告中仍然找不到答案,调查组未能还原冒名顶替的关键细节,所谓的问责便如隔靴挠痒,必须继续深入调查还原真相。(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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