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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生活中常见的消费陷阱 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

凉山城市新报 2016-03-16 21:07 大字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日刚刚过去,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仍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工商、税务、质监以及各种形式的消费者协会纷纷出动,势要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从此销声匿迹。

然而,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不仅仅是行政职能部门的事,消费者也要从自身做起,警惕生活中常见的消费陷阱,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

陷阱一:打折卡打折扣

事件:上月中旬李小姐在文汇路一家火锅店用餐后,拿到了饭店的一张VIP卡,卡上标明日后来就餐可享受8折优惠。但当她月初在这家火锅店消费时,却发现“8折优惠”竟被打了折扣。饭店的收银员解释说,打折只是对菜价而言,酒水、锅底、调料、海鲜、特价菜品等均不在打折之列。对此,李小姐表示心塞塞。

提醒:消费者要想不被宰,一定要弄清楚饭店打折的相关规定,什么菜打折,什么菜不打折,最好在消费前了解清楚,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陷阱二:用特价“钓大鱼”

事件:外出就餐时,“一元钱一只鸡”、“一元钱一条鱼”等特价菜通常会吸引不少消费者的关注。市民李乾坤在某餐馆就餐时发现当天的红烧鱼居然只有5元钱,再经服务员一推介,他就非常高兴地点了这道菜,但菜上来后才发现,量少得惊人,但为时已晚,只好交钱。着实是花了钱买气受。

提醒:遇到特价,大家难免会产生消费冲动,但真有物美价廉的当然好,不然最好还是不要贪这点儿小便宜。

陷阱三:发票用完了!

事件:上周日,王先生在航天路一家餐厅招待朋友吃晚餐,结账时,他向服务员提出需要发票的需求,服务员当即表示“发票刚刚用完了,今天是周末,税务局不上班,没买到发票。”王先生说,自己多次来这家餐厅消费,都遇到类似的情况,因此,这次他坚持索要发票。服务员与收银台沟通后,才拿出发票,并在王先生的一再坚持下,提供了足额发票。

提醒:借故发票刚用完而拒绝向顾客提供发票也是餐饮行业获取蝇头小利的常用伎俩,这种“骗术”在周末和节假日尤为常见,商家往往以税务局不上班无法买到发票、索要发票的顾客多等借口企图打发顾客索要足额发票的要求。发票是消费者的消费凭证,不管消费金额大小,消费者都可理直气壮地坚持索要足额发票。

陷阱四:“订金”和“定金”有差别

事件:前不久,家住胜利路的石女士在某影楼定了4999元的婚纱套餐,现在不想拍照却无法退回1000元定金了,因为所开的发票以“定”字写明了相关规定,且石女士签了字。事实上,就是“订金”和“定金”一字之差。若以“订金”签订的婚纱套餐,当消费者打算改变拍照计划时,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已交付的金额;而“定金”则表示肯定、确定,具有法律效应,以“定金”签订婚纱套餐后,若消费者打算放弃拍照的时候,商家是有权不退还定金的。

提醒:与商家签订合同时,消费者需看清合同内容,问清商家订金可否退还,并在有可能的条件下签署附属合同。同时,需留好相关依据,以便日后作为换取订金的凭证。

本报记者 何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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