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庆安县范家栋死亡案告破
据新华社哈尔滨6月18日电 (记者程子龙)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18日向新华社记者通报,绥化市庆安县“4·2”纪检干部范家栋死亡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其中包括庆安县一房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通报,2015年4月2日11时许,庆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案称:南二路华唐公司附近有人被打伤。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跃进派出所出警。经查,受害人范家栋(男,46岁,庆安县勤劳镇纪工委干部)被人持棍类工具打伤,打人者逃跑。范家栋被120送到庆安县人民医院救治,当日家属将其转至黑龙江省医院住院治疗。4月21日,范家栋出院到哈尔滨市亲属家休养。5月1日凌晨,范家栋出现“呼吸困难,浑身大汗,身体无力”等症状,被送至哈医大一院群力分院,后经医院确认死亡。
5月15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受绥化市公安局委托,对受害人进行了尸体解剖和病理组织学、毒品毒物、伤情检验,结论是:1、范家栋生前被打造成双小腿骨折构成轻伤一级;2、范家栋死亡原因系肺动脉栓塞造成。生前双小腿被钝性物体直接作用致软组织损伤及多发性骨折、双小腿活动功能障碍,导致右下肢深部静脉形成血栓,血栓脱落发生肺动脉栓塞。
经过大量侦查调查工作,于6月15日破案,将李岩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公安机关查明,2013年,庆安县居民肖××与庆安县馨悦房地产有限公司达成房屋拆迁回迁协议。2014年10月,回迁房屋主体建成后,肖××认为房屋结构不合理,与开发公司产生矛盾。肖××请好朋友范家栋出面帮助处理此事,范家栋找馨悦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岩(男,39岁)商谈,提出不要房了,要高额补偿金。李岩认为要求太过分,没有同意。之后,范家栋表示如不满足要求就告其欺诈,由此引发李岩不满,遂产生“教训”范家栋的犯罪动机。
2015年4月1日,李岩请大庆市的王鹏飞帮助找人,“教训”一下范家栋。4月2日上午,王鹏飞带王东波、白达布西拉图到达庆安县,由邢雪峰(李岩内弟)具体指挥,组织公司员工车彦朴、魏启元、由冬庆、王春峰提供车辆、尾随跟踪。11时许,在庆安县经纬街幸福家园小区附近,王东波、白达布西拉图蒙面分别持棒球棒、镐把将正在路上行走的范家栋腿部打伤,后乘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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