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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执法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川法制报 2015-06-02 23:55 大字

检察官走访刑事被害人家属

近年来,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服务民生作为第一要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仪陇县检察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大幅上升。该院2014年度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今年2月,该院在仪陇县各单位评满中,排名司法和非经济类第一名,再次获得“人民满意单位”。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惩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仪陇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腐败多发领域,集中开展了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加大了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

2013年以来,该院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7件6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5件47人,渎职犯罪案件12件16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办案数量、质量名列全市前茅。突出查办了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以及新县城建设过程中拆迁安置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3件34人。

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护

该院在南充市率先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 、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2014年12月,该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被授予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该院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创新两大办案机制,建立了检察官寄语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酌定情节评定机制。在讯问和公诉发言中,采用了检察官寄语制度,用更加人性化方式,教育、感化犯罪的未成年人。此外,该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制定出《未成年人犯罪酌定情节评定实施意见》。该项创新机制得到省检察院领导一致性好评,并在省、市检察院先后发文推广。

该院整合各方力量,会同公安、法院、司法、教育等部门制定出相关的规定和协议,深化检校、检企合作,建立起案前关爱、案中感化、案后帮教的未成年人“三位一体”帮教工作机制。在学校建立帮教联系点,先后在马鞍中学、新政镇中等学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

进村入户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

事实孤儿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丧失父母供养,生计艰难,理应得到社会的关心和爱护。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其形式上不符合孤儿条件,使得一部分事实孤儿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困难帮助,又不能被民政部门纳入孤儿保障体系,享受不到孤儿应该享有的福利。为解决这一民生问题,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安排干警长期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最后将掌握的事实孤儿第一手资料,及时向县政府作了情况反映,并提出相应的司法救助建议方案。

经审查核实,全县共有30名儿童符合孤儿条件。其中,11名儿童具备直接纳入孤儿救助程序条件,该院已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敦促其尽快为这部分儿童办理相关手续,让他们能及时享受相关福利。另外19名儿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由该院支持,县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向县法院提出诉讼,通过诉讼程序对事实孤儿失联父亲、母亲宣告失踪,利用法律程序认定其孤儿身份,然后由民政纳入孤儿救助保障体系。

深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现实生活中,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常常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得到应有的民事赔偿,直接导致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生活、医疗面临急迫困难,从而使其心灵上受到“二次伤害”。为此,该院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及时出台相关救助实施办法,探索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

该院探索建立了以经济帮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为主要内容的“三助一导”司法救助机制,为刑事被害人搭建一条适时救助的绿色通道。2012年至今,共救助刑事被害人18名,发放救助资金6.9万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低保1人,解决子女就学5人,提供法律援助6人,进行心理疏导38次。

为切实建立刑事被害人长效救助机制,呼吁社会各界长期关注刑事被害人的生活情况,今年4月,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发起组织了“相信爱·仪陇县刑事被害人救助捐赠活动”,活动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纷纷伸出援手。据统计,当晚活动现场共募集善款604420元,其中现金588420元,物品价值16000元。所捐善款都将存入仪陇县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用于帮助那些因刑事犯罪而受到伤害的困难人群。

郭建坤 苟文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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