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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有网友发微博说在沪杭高速嘉兴段看到一个南京政府

桂林晚报 2013-08-03 01:21 大字

7月28日,有网友发微博说,在沪杭高速嘉兴段看到一个“南京政府偷拆房子,何时还我”的户外广告牌,引来不少网友关注。出资制作广告的张海山告诉记者,他四年前将房子租给拆迁办作办公用房,岂料被偷拆,一直未获赔。南京鼓楼区副区长沈吉鸿则回应,广告牌内容不实。当地此前亦多次回复张海山,称房子并非被偷拆而是误拆,赔偿未谈妥因其要价太高。

这位叫做张海山的业主,通过高速公路的广告牌的“广告效应”,站到了可以与地方政府平等对话的平台上。然而,“广告牌维权”的路径毕竟并不怎么靠谱。一者,广告制作费用并非小成本支出;二者,这个广告牌,只存在了一天,就被拆除了,能不能实现维权,还是个疑问。

按理说,在法治社会中,面对强拆,维权的方式应该是多样化的。“保底”的,还有正规法律途径。“广告牌维权”,虽然是件很吸引眼球的事,但假如广告牌也遇到了政府部门的强拆,则意味着又一条维权路径被封死了。而对于当事人能否拿到满意的补偿款,我们却仍然不得而知。文/王传涛图/赵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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