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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权利救济渠道方能规避极端案件 □周虎城

攀枝花日报 2013-01-17 07:19 大字

近日,一则扬言制造血案的短信在广州流传,引发无数家长恐慌。扬言者是湖南郴州市汝城县人曹再发,他老家房子被强拆,没拿到补偿款,还被一名自称能帮他解决拆迁款纠纷的某行业报记者骗去3万元。后在广州媒体记者劝说下,曹再发投案自首,他承认确实想制造血案,“甚至连刀都买好了”。

血案之所以没有变成现实,存在多种侥幸。如果不是广州公安部门紧急防备,如果不是旁人的到位劝说,如果不是他公开扬言,血案发生或许无法避免。

我们必须反思一系列社会突发事件的起源,务求从根本上化解不良突发事件的产生原因。

在传统治理理念中,让社会保持稳定的方式主要就是靠国家暴力机器压制,靠行政命令,靠一把手工程,靠一票否决制等加以强管,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的大体稳定,但也出现了“天价维稳”现象,出现了一些社会突发群体性事件以及非直接利益冲突事件。可见,“堵”并不是化解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唯一和最佳方式。当然,“堵”是必要的,有时不堵不行,但光堵也不行,还是得疏,不能击鼓传花,把责任、问题都留给下一任。

曹再发投案自首了,被劝回了,但产生曹再发的社会土壤仍然存在,各地与拆迁有关的利益纠纷仍然不少,而且相当一部分矛盾十分激烈。如何处理好城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冲突问题,是当前社会能否健康和谐发展的关键;同时,如何引导公民以合法手段维权,也是不容回避的话题。

非法维权,即使是想获得公正的利益,也会因手段的非法性而使公正不复存焉。那么曹再发为什么不选择合法维权?事实上,他不是没去找领导,不是没去找当地法院,不是没找媒体。但这些看得见的维权平台,并未帮助实现他理想中的结果,反而令他感到不公。在一系列社会冲突事件中,当庞大的国家机器启动以后,公民个体的抗争几乎是软弱无力的,正由于软弱感、无力感的泛滥,导致社会信任度越来越低,导致公民放弃用合法手段维护权益,而试图通过吸引外界注意力来同归于尽。这无疑是可怕的。这种可怕在于,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导火索在哪里,谁也不知道下一个火药桶埋在哪里。

要想化解这种社会不信任感,化解曹再发心中的怨气、戾气,必须拓宽合法救济渠道,让公民可以通过各种显而易见的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就需要在政府行政权威之上,建立司法权威,使公正司法成为公民维权的根本保障,进而形成多重权威体系,使公民能通过多重的权威体系找到更多的解决问题平台,表达更多的利益诉求,推动更多的矛盾化解,实现更多的和谐稳定。

因此,要想使公民皆通过合法方式维权,就需要政府先严格依法行政,大家均以法律为准绳,均以司法权威为最终依据,采取非法手段的极端维权案件才会逐渐减少、消失。

(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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