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校车悲剧”一再上演
□刘奂明
据6月12日新华网刊载,6月11日,濮阳市开发区开州路办事处张仪村村内街道上,一辆超载幼儿园校车发生燃烧事件,致使四名幼儿死亡。
又是校车事故!
与其他事故不同,此辆校车是自燃事故。但相同的是,一辆核定乘坐8人的小型客车,居然塞进13名幼儿园学生和1名司机!超载如此严重。
这些年,校车事故频发,校车安全甚至在央视黄金时间不断以公益广告的形式播出。去年甘肃校车事故后,各地也纷纷出台校车整治措施,校车安全一时成为热点。
然而,热点没有其内在合理动力,便难以长久。多年来各地对校车的管理始终没有走出时紧时松的怪圈。难道各地对校车进行的隐患排查还少吗,哪次出了事故以后不是大张旗鼓整顿治理?结果还不是风声一过,外甥打灯笼——照旧;等再出现事故,又开始新一轮整治。如此恶性循环,摁下葫芦浮起瓢,校车事故此起彼伏也就不足为怪了。
内在合理动力在于,儿童如果不坐超载车,有车坐吗?监管如果管了超载车,儿童能上学吗?安全是与方便结伴,还是背道而驰?
而监管能不能持之以恒,其实时间会检验。河南濮阳校车事故中,这辆校车身份合法吗,是不是病车、是不是黑车,什么时候开始投入营运,从什么时候开始超载?平日如何监管的?不管燃烧由何引发,严重超载是客观存在,此次,就因为校车燃烧导致4名幼儿死亡,严重超载的问题便突现出来。人在做,天在看,不知监管者作何想?
(据6月13日《武汉晚报》)
新闻推荐
□特约通讯员蒋能勇“遵章守纪,团结协作……”庄重的安全宣誓,在川煤集团攀煤花山矿掘进一队每天三班倒的班前会上,高亢地响起。有人说,煤矿一年两年无事故凭的是运气,十年八年无事故依靠的是管理,而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