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改“美女节”让女人更美丽?
□王旭东
“阳春三月,绽放美丽!”、“脱下围裙,变身美丽女人!”近日,在各大商场以及网络商城,关于“美丽”的字眼随处可见。为了契合“三八节”的主题,不少商家纷纷将服装、皮包等商品打出三八折的优惠。此外,商场的多个化妆品牌还针对女性如何护肤美体推出免费的美丽课堂。(3月7日《太原晚报》)
女人是美丽的化身,鉴于此,作家张一一倡导将“妇女节”改名为“美女节”的建议,近日得到不少女性朋友的欢迎和支持。但即便名称改变,那也徒具“观赏价值”,听起来很美而已。无论是“美丽经济”的升温,还是“美女经济”的火热,从一个侧面见证当代女性“经济权利”在家庭的建立与巩固,显然也是女性权利得到有效维护的一个证据。可是,在这“美丽”的后面是否存在着“瑕疵”?
女性最核心的权利是平等权利。但是,有学者认为,目前在中国,妇女权利受损,主要体现在受教育、政治权利、就业、婚恋等方面,其中尤以就业最为明显。国内某大学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约70%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求职过程中存在男女不平等。不少企业直言不讳:“聘用男性员工,不仅少了很多麻烦,还可节约成本,避免‘性别亏损\’。”
“过五关,斩六将”之后,她们就业了!可否享受平等权利?有专业机构调查表明,近三成女性表示有时自己“忙得根本不像个女人”,工作压力过大。有很多的女性得不到企业女性特殊福利,甚至“生育权”臣服于“就业权”。有资料显示,10.2%的女性在怀孕时,被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1.1%的女性,则在怀孕期间被降薪或歧视性换岗;12.9%的女性,在怀孕期间加班加点或从事有害工作;5.7%的女性,则遭遇过在怀孕期或哺乳期被辞退的厄运。
内涵永远比名称更重要。“三八妇女节”是一个重申妇女权益、并提醒人们为男女的平等而努力的日子。有学者认为,妇女的权利不仅包括实体性权利,还包括程序性权利。在现实中,妇女问题之所以凸显出来,往往因程序权利保障不够。学者因此提出,立法机关在制定和修改法律时,需要考虑包括妇女在内群体的特殊利益。
对于女性美丽来讲,“美丽经济”其表,“美丽权利”其里。从政策制度层面与执行行动环节齐发力,将女性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将女性的智慧运用起来,这个世界就会更精彩、更美丽。社会公平公正地赋予女性权利,就是在给这个世界增添“美丽”,这份“美丽”的受益者,则是整个社会和子孙后代。
(据3月8日《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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