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叉+催泪剂”,还是医院吗
□薛建国
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东莞发生的医患纠纷共755宗,其中属于“医闹”事件的118宗,接近总数的1/6。基于此,上个月,东莞市政府专门出台规定: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东莞市卫生局称,此举是为对付不法分子,该局赞成和支持这一规定。
为防患者家属到医院闹,医院可以进行武装,如果家长认为孩子被体罚,学校为防家长到学校来闹,学校要不要武装?如果与民众可能发生纠纷的单位和部门通通武装起来,那社会岂不成了充满火药味的战场?如果钢叉和催泪剂还不够,是不是得配一挺机关枪和一门大炮,准保那些胆敢来闹的“不法分子”全趴下?一边治病救人,一边打击不法分子,还是医院吗?
东莞的这一规定实在过于荒唐。医院是奉行人道主义之地,把医院武装起来,感到害怕的可能更多是患者及家属。在这里看病,有疑问不敢问,有意见不敢提,问了,提了,若被视为“闹”,岂不遭暴力伺候?以防“医闹”为名武装医院,是把所有患者及其家属视为假想敌,在医患矛盾仍十分突出的当下,无异于火上浇油。
在一些地方,“医闹”已形成一种严重社会现象。但解决“医闹”的根本,不是装备钢叉和催泪剂,是如何缓和医患对立矛盾。医院本是社会公益机构,但过高的医疗费用,已经使它在民众眼里成了暴利行业;而收红包、吃药品回扣等问题,则令白衣天使的形象大大受损。这种建立在“不信任”基础上的关系,注定矛盾不断。比方说,病治好了,患者或家人会说,“这是用钱换来的,一点小毛病花了好几万”。患者病情加重或者发生死亡,责任是医院的,即使医院没有过错,但怎么解释家人都很难接受,因为一开始就抱有“不信任”的成份在。
没有医患关系的和谐,断无了断“医闹”的可能。赞成和支持“钢叉+催泪剂”,无疑是变相鼓励医院“以暴治暴”。要知道,催泪剂等警用装备的使用,是有法条严格规定的,正当防卫也是有严格的法律界限的。真不可思议,在倡导社会管理创新的当下,作为政府管理部门的卫生局,居然公然赞成和支持这种大倒退的管理方式,居然用上了黑恶势力的暴力手段,法律意识淡薄到了极点。
治医闹需要制度法律保障,不法分子以及犯罪行为靠公安、司法机关来处理和打击,怎能“文攻武卫”、打群架、械斗?如此以暴治暴,是自毁医者名声,陷仁慈于不义。快快放弃“武力”吧!(据3月11日《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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