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宗明浙江金华市公交公司某车队办公室贴出豪车辨
□佘宗明
3月20日,浙江金华市公交公司某车队办公室贴出“豪车辨识图”,让司机学习。工作人员称,目前公交车优先意识尚未普及,公交司机若撞上豪车,就须“天价赔偿”,“看到豪车撞不起,那就只有躲了”。(3月21日《今日早报》)
豪车出没,自动回避,而今已成普通车出行的通识。撞上豪车,伴随而来的,往往是天价赔偿。在“恐豪症”下,“惹不起,躲得起”已变为普通车主们的保身之术。
公交车避豪车,也在情理之中:“大道其行,各尽本分”的理想状况,在现实中难以着地;公交车的道路优先权,也像是画饼,缺乏保障。在路权不平衡的情境下,撞上豪车时有发生。而后果,大家懂的:除了人身安全,还有偿债难题。豪车的高昂价格,车主的显贵身份,都让豪车“伤不起”。谁若撞上了,就得承受“一撞即贫”的代价。
今年2月,南京市一辆凌悦轿车撞上一辆价值1200万的劳斯莱斯,巨额赔偿,让凌悦车主痛哭流涕。尽管“天价一吻”风波,最终以免赔划上句号,可未竟之问让人深思:撞上豪车不用赔,终属侥幸;那些没这么侥幸的,难道就得赔上血本?
赔不起,只好躲。当防不胜防的“经济炸弹”一触即爆,普通车司机唯有睁大眼睛,或如履薄冰,或绕道而行。问题是,回避策略未必管用,目前,中国的豪车增势迅速。2011年,我国已成为包括劳斯莱斯等国际知名品牌在内的全球最大豪车销售市场。谁来保证,自个儿就无撞上豪车之忧?
呼吁车辆守规,落实公交的道路优先权,固然很重要。可撞车事故,就怕“万一”。限制豪车上路,终究不靠谱。一旦撞上豪车了,赔偿上的纠结就挥之不去。谁来埋单,才是问题的关键。
正如有人比喻的,开豪车上路,就好比捧着古董行走闹市,虽说不是什么过错,可本身就为风险埋下伏笔。根据合理预见理论,车主应能预见可能的“被撞风险”,对责任分担有心理准备。在撞车事故后,风险共担是必须的。在排除故意肇事后,豪车所有者理应承担部分损失,即便法律上无责,也要担责。
撞车之后,人们总会将目光投向保险理赔。豪车商业险的强制化,就被认为是可行措施。让豪车车主购买特定险种,平衡保险公司与车主权益,不可或缺。在加拿大等车险机制发达的国家,豪车被撞,“无条件赔付”即为铁律,前提是豪车车主的投保费用增加。
强化秩序意识,厘清权责,“豪车出没”才不会沦为公共风险;识别豪车,也就成多此一举。
(据3月22日《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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