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社会新闻> 正文

酒驾两轮摩托也入刑

攀枝花日报 2012-01-11 09:42 大字

春节将至,农村地区不少民众喜欢驾驶两轮摩托车走亲访友。检察官提醒,两轮摩托车系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集中公诉7起因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其中,郭某醉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自己摔倒受伤,已被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2011年6月1日晚10时许,郭某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途中失控摔倒在地,致车辆损坏,自己受伤。经鉴定,郭某系醉酒驾车,该两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故认定郭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办案检察官顾景平介绍,这7起案件共造成1名乘客死亡、7名肇事司机均受伤,6辆汽车不同程度损坏、7辆摩托车严重损坏,事故原因均为两轮摩托车司机酒后肇事,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他们不仅要承担对方车损赔偿、自己摩托车损失以及身体受伤医疗费用等,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顾景平说。

此外,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7名两轮摩托车肇事司机对两轮摩托车系机动车缺乏认识,认为两轮摩托车体型小、驾驶便捷,便以为其为非机动车,随意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导致事故频发。

检察官提醒,春节将至,酒后不能驾驶包括两轮摩托在内的机动车,否则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

新闻推荐

钢城协力分公司为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加油”

本报讯(杨晓芳报道)为确保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钢城集团协力分公司于近期,组织开展了以“安全生产、安全防患”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和大检查活动,为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加油”。该公司通过悬挂安全标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