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胆太大醉酒驾驶报废车 安宁交警曝光8起醉酒肇事案件
【本报讯】 对醉酒驾驶违法处罚代价的逐步提高,显著的反映出了其违法的危害性。然而,醉驾违法从行政处罚升级到“入刑”之后,部分驾驶员仍然陋习不改,挑战刑法醉酒后撞人、撞车,导致交通安全危险重重。昨日上午,安宁交警大队曝光了自新法实施后醉酒肇事的驾驶员及车号名单。希望广大驾驶员从中受到警示,安全驾驶,切勿闯进“刑法”的边缘。交警部门针对醉酒驾驶违法行为顽症,将继续严密纠察。
司机醉酒驾驶报废车
关于醉酒入刑的案件一次又一次的在曝光,交警部门也在加大宣传醉酒驾车的危害性。然而,在一个又一个醉驾司机走进刑法的惩罚之后,还有司机醉酒驾驶无牌报废车上路引发事故。6月2日18时50分,省道201线砂梁墩收费站交通拥堵,安宁交警大队中川中队立即奔赴现场疏导交通。指挥中交警发现一辆无牌报废警车驾驶员满身酒气,说话含糊不清。中队长赵春儒立即让其接受酒精浓度监测,结果显示,该司机的酒精浓度达到了177.4mg/ml。属于醉酒驾驶。 对于醉酒驾驶报废车的事实,司机张某供认不讳,称报废车是自己从青海购买的。
醉酒肇事 “一跑了之”成妄想
侥幸醉酒驾车后,一旦被交警查处,司机就会上演逃跑计以此来逃避责任。5月31日18时30分,驾驶员苗某驾驶车号为甘AR6171的小轿车行驶到安宁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费家营十字东侧时,和一辆等待信号灯的警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驾车逃逸事故现场。被撞车辆驾车追至万里中学门前将其拦停,却发现肇事司机满嘴酒气。安宁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浓度检测后,发现该司机酒精浓度达到了110.4mg/ml。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安宁交警大队对其肇事逃逸的案件立即展开了侦查,并留下了确凿的证据。
定期曝光 司机要注意
醉酒入刑至今,安宁交警大队查处的8起醉酒入刑司机,均为醉酒肇事后被举报。记者从安宁交警大队了解到,对于8名醉酒肇事的违法司机,检查交警将按照法律规定,移交检查机关。同时对每位司机将进行安全教育。为了防止侥幸司机醉酒驾车引发事故,安宁交警大队将在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严密排查加大纠察力度。同时,对于每一起醉酒肇事的违法司机进行曝光,以此加大对其他驾驶员的教育和威慑力,维护文明、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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